上个月,我飞赴已在澳洲定居的女儿家。次日,女儿说要带我到班克斯塘游览,我欣然答应了。
上午8点多钟,我们正坐在贝尔蒙火车站站台的靠椅上等车,忽见一位胡须花白、拄着拐杖的澳洲老头径直向我走来,老人在我身边停下来,非常绅士地说了一大串外语。
我不懂外语,面对着老人,我不知如何应对。正云里雾里时,身边的女儿悄声对我说:“是乞丐,你摇摇头就行了。”于是,我连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那老头见我摇头,礼貌地笑了笑,立即神态平和地走开了。
见乞丐走了,我惊讶地对女儿说:“不都说澳洲是人间天堂吗?怎么在这样繁华的地方也有乞丐?”
女儿说:“澳洲并非遍地黄金,同样有贫富之分,有的人甚至穷困潦倒到沿街乞讨。在乞讨的人群中,有衣衫褴褛的老人,也有衣着整齐的年轻人。年轻的大多油腔滑调,而老者多半神情沮丧,令人垂怜。澳洲的法律是禁止在街头乞讨的,但是大多数警察对他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真是天下乞丐一般黑!”听了女儿的介绍,我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慨。
“妈妈,你错了。澳洲的乞丐和国内的乞丐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女儿说。
见我疑惑的眼神,女儿继续说:“严格意义上来说,澳洲没有真正的乞丐。澳洲是个以福利著称的国家,政府津贴分门别类,比如失业津贴、青年津贴、家庭津贴等。在街头的行乞者,是一个特殊群体,比如,有的人性格孤僻;有的人喜欢‘天为被,地为床’的自由无拘束;有的是嗜酒如命者,依靠行乞来换点酒钱……在澳洲,这些乞丐也不是天天行乞,引用一种在澳洲很流行的说法,就是‘澳洲人每周七天中,前两天当皇帝,后三天当乞丐’,澳洲的乞丐在乞讨到一定的钱后,会全部用来享受。”
“再会享受,不装出可怜兮兮的样子,也讨不到钱呀?”我说。
“也并非完全这样。在澳洲,街头上一般不会看到有人单单立块简陋的纸牌,写上自己悲惨的经历,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乞求怜悯。他们的观念里认为那是不劳而获的嗟来之食。澳洲乞丐讨钱一般都有一个堂皇的借口‘我没有零钱,能借我两元买张车票吗?’等等。
“有的乞丐乞讨别出心裁——用自己的专长来取悦观众,以期丰厚‘赏赐’……这类乞丐,一般是一些街头卖艺者,有些人甚至风度翩翩、衣饰整洁,并无半点‘丐迹’,唯身前放着的那个盛有零钱的纸盒将乞讨之意昭示于人。”
女儿正跟我说着,忽然,从对面走来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人,女儿立即拉我起来,直奔候车厅而去。女儿边拉着我走边说:“你看那人胸前别着一块写有英文的牌子了吗?”我朝着女儿的手指方向望去,果然看到在那人胸前别着一块很显眼的牌子,那牌子,黄底红字,有一个成年人的手掌那么大。女儿对我说:“这类乞丐是有‘许可证’的乞丐。他胸前别着的牌子是宗教组织‘救世军’所发的‘乞讨许可证’。他是在打着宗教的名义乞讨!”
“那我们为什么要躲避他?他们和其他乞丐不一样吗?”我疑惑地问。
“是的,这类乞丐一般比较难缠,你不给他们钱,他们就会纠缠不休,甚至大打出手。因此,遇到这类乞丐,如果不想给他们钱,还是躲他们远一点好!”女儿正说着,我们等的火车来了,女儿急急忙忙拉我上车,几分钟后,列车呼啸着向班克斯塘驶去。
摘自《人民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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