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规范化管理及推行阳光村务工程的探讨

  当前国家大力开展阳光村务工程的建设,这是从当前农村清产核资为基础,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委托代理服务的一项机制,所以需要加强当前村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村级会计核算水平,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从而加快推动阳光村务工程的实施。文中分析了当前村务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对于提高村务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阳光村务工程的具体措施进行了阐述。

  随着当前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开始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复杂化,所以加杨村务规范化管理,提高村级会计核算水平,坚持以公开原则,建立完善的村级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是当前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强化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和村民自治,从而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的操作和运行,这也是当前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对构建和谐的农村及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村务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村务缺乏透明度,特别财务公开力度不大。目前在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村务严重缺乏透明度,部分农村虽然实施了财务公开,但无论是项目还是内容都存在着不齐全、不具体及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农村公开制度并没有得到全面的实施,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无法有效的掌握,心里存在较大的疑问,对村干部缺乏信任,从而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增多。

  村级会计核算混乱,导致账目真实性缺乏。当前村级管理工作中,不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村级账目中不能清晰的对村级资金的筹集、收入和分配的情况进行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缺乏,会计科目设置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部分村委员缺乏完善的现金出纳制度,村干部收钱、花钱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打白条现象较为普遍。

  集体资金存在着滥用的现象。这大致体现在两个方向,其一,村干部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乏监督和控制,挤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的现象较为普遍。不仅零星收入不入账,而且群众的集资款也存在着乱花乱用的现象,公款和公物被私存及占有的现象较为常见。其二,村干部对集体资金存在着滥用的现象,对村里的财务资金或是上级拨付的建设基金在不了解市场规律和行情的开发部下,就乱投项目,急于求成,从而导致资金的滥用,不能有效的发挥其效率。

  二、提高村务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阳光村务工程的具体措施

  提高对村级财务管理的认识。针对于当前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缺乏认识的情况,应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如广播、媒体、宣传单及村民大会等方式对村级财务管理进行广泛宣传,使干部群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认识度提升,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当前村级腐败问题。而且通过宣传教育,有利于确保村财镇管的实施,打消干部群众思想上的顾虑,从而使村级财务“村财镇管”的工作能够赢得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支持。

  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对于村级财务公开,不仅需要各部分要履行好自身的职能,而且还要对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进行规范,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来对农村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程序和方式进行统一规定,而且对于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每一笔开支都要做到详细公布,而且采取的公开方式还需要易于村民进行理解和接受,定期如实的向全体村民将集体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进行公开,从而更好的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确保民主理财质量的提升。

  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了农村民主管理进程。通过推行“阳光财务”管理机制,农村“三资”由上级监管改为群众“说了算”,实现了村干部“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转变、村内重大事项由“干部定事”向“群众定事、干部干事”的转变,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率、党务村务公开率得以进一步提升,讲民主、讲制度、讲程序在农村蔚然成风。

  拓宽干群对话新渠道,促进了社会和谐。实行“财务收支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村级资产资源交易公开、涉农资金发放明细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四公开”机制,将村级重大事项全部公开,有效杜绝了事财分离、不易监管、群众猜忌等问题,实现了“村务财务双公开、资产资源双清理、总账明细账双审查、干部与党员群众双向直通”,这样有效的提升了群众对村干部的信任度,减少了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群众对集体资产的情况能够有效的掌握,涉及农村干部的信访量必然减少。

  要大力推进民主议事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管理集体财务的积极性,坚持村党支部审议制度,村集体每年的财务预决算、经营项目的承包、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理、集体公益事业项目经费的筹集、基建项目安排等重大财务活动必须征得村党支部讨论审议。

  规范和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为使村级财务步入规范管理轨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要求,在资产、收支往来票据,科目账户设置,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做到规范管理。

  大力加强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年度工作审计、专项财务审计对农村离任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员、出纳员等干部在任职期间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每年对村级财务的收支情况至少审计一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财务应逐项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向群众公开。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村干部违反规定虚报、谎报的,或者用白条入账的一律要求退回该款,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行村级财务“镇管村用”。“镇管村用”即在保证村集体资产收益“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村级财务统归镇的“村级财务代理中心”进行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逐步完善,并全面推行电算化管理。事实证明,全面推行“镇管村用”的管理制度,是彻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使财务真正有效公开,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国农村集体存在着“三资”管理混乱的现象,而且村务公开存在着被虚化的情况,民主管理缺乏力度,监督缺失,在当前农村财务和资管理及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违法违纪的问题,对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带来较大的损害,不仅引发了一些矛盾的发生,而且一些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所带来的影响十分恶劣。所以在当前农村发展中,需要加强建设“三资”监管平台,努力探索实施阳光村务管理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村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农村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从而加快和谐农村的构建。

  贺守芬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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