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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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05 15:05
临沂各地农村环境治理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必须通过多方努力,破解难题,坚持不懈地做好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实现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临沂市已经于2013年10月起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初步建立完善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但农村环境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
一、目前临沂市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现状
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成果斐然。据统计,全市近90%的乡镇、园区驻地实行了市场化运作,超过一半的乡镇、园区驻地实行了物业化管理,全市超过1/3的村居(社区)实行了市场化运作,15%的村居(社区)实行了物业化管理。村镇生活垃圾环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基本实现了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全覆盖。
统筹兼顾,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临沂市按照“巩固治水、突出治气、统筹农村”的环保工作思路,把农村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结合起来,严禁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规划与投入并重,管理与服务并行。到2014年止,各县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城乡环境卫生实现常态化管理。进一步了健全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市(县)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二、当前临沂市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尚待提升,环境卫生治理宣传程度不够。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有的农村干部群众对于环境卫生的意识比较差,长期形成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差距较大,使得沿袭下来的农村卫生旧习陋习难以改变,没有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少数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重经济效益发展,轻社会事业发展”、“重城市、轻农村”的偏颇错误思想。
相应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农村面广,财政资金有限,乡镇进行环境治理的资金难以筹集,乡镇集镇的环境治理经费无法保证,村的环境治理资金就更加难以落实。同时,村级投资渠道单一,资金难以到位。
农村环卫治理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不全。 除少部分开展坚持的较好外,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个别地方没有落到实处, 市、县(区)级环卫部门管理职能仅限于建成区,不能有效发挥对城中村、背街小巷、乡镇、农村的环境卫生的专业监督、管理、服务等职能的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临沂市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卫生治理的意识。要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为建设自己的长期美好家园积极贡献。引导群众革除陋习,倡导科学环保的生活方式,还要利用综合宣传手段开辟专题宣传栏目等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对环境死角和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乡镇(街道)责任。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领导。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建立一个垂直管理、精简、高效的组织网络,专门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同时将乡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到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中,纳入到全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中,加大对乡镇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加快转变职能,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
建立和完善制度层面的长效机制。
完善管理机制,将城市环卫管理延伸到农村。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环卫管理网络,充实基础环卫力量,明确界定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环卫管理权限,建立起市级环卫部门为指导、县(区)为核心、乡(镇、街道)为重点、村居(社区)为基础的环卫管理规范运行机制,在环卫机构之间形成相对应的上下管理关系,确保环卫监督、检查等职能落实到位。
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科学化规划体系。逐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环卫专项规划。一是因地制宜制定环卫专项规划。在制定城乡环卫专业规划时必须根据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经济发展水平、生活习俗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卫专业规划。二是把城乡环卫专业规划纳入城市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优先保证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和用地,从根本上保障环卫配套设施的建设。三是环卫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化,打破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各自为政”的垃圾收、运、处局面。
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考评奖罚制度。为确保农村环卫工作有章可循,必须建立完善包括经费保障、作业质量标准、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办法、媒体通报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业绩考核挂钩,将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避免出现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反弹现象。
稳定资金保障,拓展农村环卫资金来源和途径。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治理经费有序纳入财政预算。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同时,将环卫一体化所属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二是探索实行资金筹措多渠道模式。按照政策和制度规定,支持和允许村集体运用有效途径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农村治理和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支持农村环境治理等。可以通过发动广大村民积极出资,加大环境卫生建设投入,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其效益。
还要进一步通过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各界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捐助,逐步建立健全环卫市场化运作机制,并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资金保障机制。
立足现实,放眼长远,拓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内容。
规划农村环境卫生要改变,科学规划要先行。从农村实际出发,合理规划、总体布局,因地制宜、科学决策,从根本上遏制村级建设随心所欲的状态,有效领导农村科学发展;突出发展中心村,明确中心村的定位与功能,科学规划道路、绿化、供排水、公厕、垃圾填埋处理等必需的配套设施。
加强公众监督力度。通过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向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造者施加压力。为避免公众监管的苍白无力,政府可以通过对个人监督者提供物质奖励、资料保密等方式,减轻公众监管企业或个人破坏环境的成本,以激发群众监督工作的潜力。
创新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农村环境治理一方面要将经济增长方式切实转移到依靠农村实用新乡技术进步和创新的轨道上来,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现代农业,从根本上减轻污染压力;另一方面要尽量推广和采用新能源、新燃料,有效降低污染指数和污染处理能力,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和发展高效生产、清洁生产,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观念。
总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必须从各个方面找出其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同时,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着力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和服务机制,实现群众积极参与,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实现持续长久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问题,实现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闵锋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