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以“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社区”的四个送法活动,高效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
一是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其一,为第六小学六年级学生讲法制课,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制作卡通动漫幻灯片进行讲解,提出自我防范标语“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其二,专门对女学生进行人身安全法制教育,发放“小学生如何预防性侵害”宣传单并设立未检科法律咨询电话。其三,未检科的检察官受聘为爱辉镇西岗子中学法制副校长,为学生讲法制课。其四,未检科的检察官与爱辉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一同在爱辉区幸福中学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二是开展“送法进社区”定点活动。牵头与爱辉区花园街道办事处、爱辉区博文社区、大黑河岛边防派出所共建“爱辉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并举行挂牌仪式。检察官定期组织爱辉区闲散未成年人前往基地接受法制教育,不定期地对社区家庭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工作,受教育未成年人二十余人。
三是开展“送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利用乡镇“农贸大集”之时,到爱辉镇和西岗子镇开展法制宣传,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向村民发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单、法制宣传手册共百余份。
四是开展“送法进家庭”座谈活动。针对受理的一起涉罪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召集四名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召开“家长座谈会”。检察官与家长共同分析其子女违法犯罪的原因,就家长提出的与案件的关的问题给予解答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讲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从而进行法律宣传工作。
(文/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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