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七项制度助人民监督员行使权力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监督,知情权,检察权
  • 发布时间:2015-01-16 13:52

  为更好地做好监督工作,行使好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山东省单县检察院在构建制度保障体系上加大工作力度,健全了七项制度:

  一是建立邀请人民监督员定期座谈制度,保障人民监督员了解掌握检察工作情况的及时性。近年来,该院坚持定期召开一次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全面通报各项检察工作,分管检察长、检察长亲自参与,当面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健全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全院工作会议制度。近年来,人民监督员应该院邀请,参与听取检察长座谈会、听取评议基层检察室报告工作会议,保障了人民监督员了解掌握检察工作的全面性。

  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情况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制度。在该院召开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通报会议、院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总结大会、专项教育总结大会等的会场上,人民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坐到会议现场认真了解掌握重点监督内容。

  四是建立健全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执法办案制度,人民监督员结合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际,选择典型个案,对讯问犯罪嫌疑人、查封扣押冻结实施现场监督,增强了人民监督员了解掌握执法办案活动的针对性。

  五是建立健全参与执法检查、案件检务督查、公开听证、联合接访、对外开放制度,人民监督员先后多次参与多项活动,保障了解掌握监督信息的深入性;

  六是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回访制度。近年来,应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初查终结的职务犯罪线索、立案侦查后法院已恰逢生效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侦结后作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办案回访,拓展了人民监督员了解掌握监督事项的外部空间。

  七是建立健全信息简报投送、上门走访联系、短信平台交流、电子邮箱联系制度,人民监督员共获该院赠阅与检察相关的专刊10余册,投送简报、信息近百份,并不定期上门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利用短信平台和电子邮箱发送、接收信息20多条次,保障了人民监督员了解掌握检察工作动态的经常性。

  通过建立健全七项制度,该院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落到了实处,最大限度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文/刘仰成 冯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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