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以贯彻和落实新民诉法为重点,采取调整案件结构、规范办案程序等工作措施,强化民行监督,有效推进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强化对同级审判机关的监督力度。该院共办理再审检察建议135件,其中有64件违法调解案件通过再审检察建议为东港市498户居民追回经济损失124.5万元。同时,加大对虚假诉讼及违法调解案件的监督力度,办理的振兴、宽甸7件因虚假诉讼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得到了法院支持和改判。
二是调整抗诉工作重心,着重办理二审终审并经申请法院再审被驳回的案件,努力实现抗诉案件结构的合理化。该院向省院民事提请抗诉19件,行政提请抗诉2件;基层院向市院提请抗诉5件。
三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该院采取对所有的行政申诉案件无论能否抗诉,均全部调卷审查的方式,加大行政案件的审查监督。共受理行政申诉案件4件,提请省院抗诉2件,终止审查2件。同时注意在审查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行政违法、执法不规范以及在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缺陷,共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4件。
四是努力探索执行监督新途径,完善诉讼程序监督职能。灵活运用检察建议,结合调查核实权,注重加强与法院的业务协调,互动交流,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多方借力,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
五是深挖案件中存在的违法违纪线索。发现相关行政、司法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侦查部门处理。
(文/王平 刘丹 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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