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泡沫经济的破裂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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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7-17 15:22
日本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出现了严重的泡沫。90年代初,日本泡沫经济破裂,经济发展出现长达10年左右的萧条。尽管中日经济有很大的不同,但很多专家仍然警告当今中国经济发展中有一些迹象与泡沫经济破灭前的日本相似,在深刻了解日本泡沫经济形成的前提下,分析我国现阶段与日本那段时期的差异和共性,探索中国预防和应对泡沫经济的措施,从而使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日本泡沫经济介绍
泡沫经济的形成过程。日本泡沫经济的形成经历了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日本于1984年5月发布《关于金融自由化和日元国际化的现状和展望》,随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金融自由化政策,包括外汇资金可自由转换为日元并可作为国内资金使用,实际需求原则的废除,日元转换限制的废除。第二个过程伴随着《广场协议》和金融缓和措施的实施。1985年9月达成《广场协议》后,日元大幅升值,日本海外投资受到巨额的外汇风险和外汇估价损失。日本政府通过抛售美元、购买日元操作来干预外汇市场和接二连三的调低贴现率等积极的金融缓和措施,引起了国内货币供应量猛增,但猛增的货币供应量并没有通过物价上升(流量)而被吸收,而是急剧扩大了面向不动产的贷款,成了导致存量价格飞涨的原动力。
泡沫经济的膨胀期。银行扩大与中小企业的交易。由于大企业利用通过直接金融方式筹集到的大量资金来偿还银行借款,因而日本的金融机构迫不得已将重点转向扩大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易。中小企业中资金需求旺盛的有流通服务行业、建筑行业、不动产行业、金融和保险行业、租赁行业,上述贷款都是抵押贷款,向这些非金融机构贷款和不动产贷款导致了泡沫经济的膨胀。同时,市立银行不经由中小企业而直接扩大以住房贷款为中心的面向个人的贷款。股票期货交易的扩大,在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影响下,1988年9月起,开始了东京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和大阪证券交易所日经平均股价为对象的股价指数期货交易,更促进了泡沫经济的膨胀。
泡沫经济的崩溃过程。日本的股票市场自1989年12月29日东京证券交易所收盘价创下历史最高纪录(38915.87日元)以来,在一年内股票大幅跌落了两次。接着,三重下跌的结构使泡沫经济彻底崩溃。1990年,在到4月10日为止的时期内,东京股票市场经历了10次股票大幅下跌,在股价下跌的同时,引人注目的是还出现了日元贬值、债券下跌的现象,即所谓的三重下跌。
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与当前中国经济的差异
经济发展水平不同。20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已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几乎不存在差距,国内市场处于饱和状态,发展空间很小。而中国当前仍处于工业化的初中期阶段,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国内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巨大。
金融自由化的程度不同。日本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金融自由化,日元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而中国金融管制较严,实行资本项目管制,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投资股市、房地产受限;人民币汇率目前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国际化程度较低,影响力也较小。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也远远小于当年日币对美元的升值幅度。
政府应对泡沫的态度不同。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日本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都完成了追赶任务,经济进入历史上最辉煌时期,从政治家到普通国民都对泡沫的警惕与认识不足;泡沫膨胀后,日本政府采取了“硬着陆”措施,导致泡沫迅速破灭。中国政府对泡沫的危害具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多次重申要“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频频出台政策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都非常稳健。
日本泡沫经济对我国的启示
把握经济结构的调整时机,实现发展模式由追赶型向引领型转变。日本高速发展时期旧的政策思想与发展模式在获得极大成功的同时,其内在的缺陷并未引起政府足够的重视。这使得日本错失了把充裕资本与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相结合的良机。这是日本泡沫经济最深刻的教训。与当年日本类似的是,中国也是政府主导的投入驱动增长模式。尽管经济实力已跃居世界第二,现阶段中国仍保持着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强大动力,但中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已成为中国经济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尤其是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积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将是实现发展模式由追赶型向引领型转变的重要途径。
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相对稳定。保持相对稳定的金融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对经济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日本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实行的金融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欺负过于猛烈使经济忽冷忽热,始终没找到一条稳健安定的发展道路。中国这些年来的人民币汇率叮嘱来自欧美的各种压力一直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政府的做法可圈可点,这对于智能公共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稳定房地产价格,防止泡沫的形成。日本政府在房地产泡沫形成之前掉以轻心几乎没有采取什么像样的措施。到1990年前后,房地产泡沫已经发展到很严重的程度才开始实行房地产调控措施,包括“地价段”的出台。这些措施对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与此相类似的情形是,中国地方政府囿于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对土地资源创造财富极度“依赖”。如果再加上法律手段,比如“房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有效解决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问题。那将有效稳定房地产价格,防止泡沫的形成。
加强对剩余资金的疏导。长年来的经济发展是企业和国民都存有一定的盈余资金,目前这些剩余资金,并给他们寻找合理的投资渠道,对于抑制房地产和股市泡沫具有积极意义。政府是否可以考虑把这些剩余资金以基金、或者别的形式集中起来,用于投资东南亚和南非的资源能源的开发项目。既有利于增加国家的战略储备,又可舒缓房地产泡沫的压力,并使这些资金得到一个长期安定的回报。
陆钦颖 胡志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