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闻见你的漂亮

  • 来源:女报•时尚
  • 关键字:爱情,暗恋
  • 发布时间:2015-08-11 15:53

  一

  【论点】:男性之于女性,在进化的层级上,相对差、弱、糟糕、不完整。

  【论据及阐述】:就身体结构而言,女性的生殖系统全部收进体腔内,不易被外界偷窥、摧毁。女性可以孕育后代而男性不能。作为哺乳类,子宫保护胎儿长达38周之久再出生,这是非常优异的繁衍后代的策略。

  而男性没有子宫,鸡鸡和蛋蛋都在体外,随时可能受创,而且他们自己也经常爱说“蛋疼”。

  【结论】:男性不是最优的人类,女性才是。

  【旁证】——

  和我约会的人还堵在路上,而我早就到了。

  二十年没有见过面了,他迟这么大一个到,我真是替他抱歉。更抱歉的是,我可以确知,我绝不会发火。

  两杯不加糖的咖啡面前,我们寒暄问候。他讲起他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活和见闻,也有兴趣听听我的近况。他并没有刻意掩饰的滔滔不绝,以及我有问才答的不主动,使我们的交谈如同一片片浮在水上的鹅毛。临别,又是一番没必要的客套,我想,我终于自由了,可是起身时他忽然问我:“你姐姐,她还好吧?”

  这样,我们在约会结束时,才开始推心置腹地交谈。于是,这个中年男人还原为当初那个十七岁的少年。踉跄走在街上,后面尾随着一群看热闹的观众,他们要看他会不会真的走进五金店,真的买一把锥子,真的扎进自己的胸口。当鲜血喷溅出来的时候,他们一边在心里叫好,一边又确认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孬种。一个为情所困的少年,要为一个女孩去死,多么美好又多么丢人现眼的事啊。所以我相信,男人也只有在这么年轻这么蒙昧的时候才会如此真心地爱一次,死一次。而后,他们的心就开始百毒不侵了,他们会遇见不同的女人(他们希望越多越好):牵过手的、接过吻的、上过床的、把他踢下床的、欺骗他的、被他骗的、为了寂寞而在一起的、为了离婚而结婚的……这些后来的感情,怎么说呢,也都是感情,但他都不会铭心刻骨了。

  所以男人一生只会有一次真心的爱情,仅此一次。

  但女人每次爱一个男人,都会用上真心。

  在爱的能力上,男性善忘、肤浅、能力低下。女性真挚、博大、热情可以复燃多次。

  综上所述,女性是比男性进化得更高级的物种。

  二

  我的爸妈在1974年的一个冬天,从辽宁鞍山出发,经过北京、郑州、武汉、长沙、衡阳、桂林、柳州、贵阳、昆明,绕了几乎半个中国,来到四川。他们是鞍山钢铁厂的职工,最后一批支援三线建设的东北人。我年轻的父辈们,把行李装上蓝色的大卡车,浩浩荡荡扬起一路尘土,远离故乡奔赴他们的使命。我们家的行李最多,甚至包括菜刀、锅、酸菜缸、12只鸽子、大狼狗的脖圈(狗送人了,打算到四川接着养)。我爸爸是大力士,一个人能拿无数东西,而我妈妈只带着一个吹弹可破的大肚子,那里面是即将出生的我姐姐。

  一到四川我妈就生了。她抱怨南方潮湿,没暖气,我爸早有准备。每天杀一只鸽子给她炖汤,安抚她的心情。半个月后,鸽子吃完,春天也来了,我妈看着门口一棵开红花的树问我爸:“这是什么树?”我爸说:“木棉树,也叫攀枝花,毛主席视察这里的时候,见到这种树,就给这里起名攀枝花。”

  辽宁的一整座钢铁厂被平移到四川的攀枝花,那是多么雄伟壮烈的事。我没出生前,中国有很多这样的事发生,我出生后,世界反而平静又细小,小到只有一座大院,一个群落,一群异乡人。他们保留着原来的语言、生活、习惯,在四川出生的孩子,仍旧说着东北话。

  要说乡愁,不是没有,我姐姐的名字就叫吴乡愁。

  而我叫吴乡恋。

  我姐姐读高一的时候,每天放学给我买一包跳跳糖。交换条件是我给她织毛衣。我很会织毛衣,我可以不用看针和线,盲织。而我姐姐很会读书。我们俩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爸妈从不对我们有尊卑之别,从不偏心任何一个。他们总说,乡愁将来出国留学去,乡恋将来嫁给大富翁。

  我姐姐读书好,美丽又端庄,她已经十七岁了。但是十五岁的我不能明白十七岁的她了,她变得陌生了。每天她细心打扮自己,可是她并不谈恋爱。所以我问她:“你喜欢谁?”她说:“没有。”“真的吗?”“真的,他们都不配。”这就是我姐姐,她是个多么傲慢的女皇啊。她唇齿间散发着薄荷牙膏的清香,乡恋,你也要这样,不要因为孤单就摧眉折腰事权贵。“哪来的权贵啊?”“有些不清不楚的爱情就算是权贵吧,因为爱情毕竟是很厉害的东西。”

  跳跳糖在我的舌尖发生微小的爆炸,三言二拍式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

  三

  后来,有个叫曾瀚的男孩连同一首描写他的打油诗一起出现了。“龟儿曾瀚,有一个蛤蟆心愿。一心想吃天鹅肉,闻不到自己的臭。”他是我们小世界以外的人,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另一个种族。这个种族的人喝甜的豆腐脑儿,吃兔子的头,把花椒当口香糖嚼,他们是这里的原住民,他们说四川话,骂人时喊“龟儿”,像是一种昵称。

  曾瀚问我:“你姐放学后去哪?”我说她回家写作业。他说好,然后就走了。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曾瀚每天来找我一次,“你姐放学后去哪?”如果我回答“回家写作业”他就走。再后来他不走了,他蹲在我旁边,看我织毛衣。他也学会织毛衣了。我们还能一边织毛衣一边溜达。有一次我们走了很远,一直走到一个动物园。曾瀚说:“你要去看看吗?”我说:“没有意思。”他说:“去闻闻味!哈哈哈可好闻了!大角糜最臭。”

  我们闻了熊的臭,猴的臭,斑马的臭,当然还有大角糜的臭。当两只大角糜不由分说发起情来时,曾瀚用手遮住了我的眼睛,“小孩不要看。”他挡在我身前。

  回来的路上,我们交替编织那件毛衣,一边走一边织。夏天的傍晚,曾瀚拿着不合时宜的毛衣,在我家门口等我姐姐。我知道我姐会说,谢谢你——很高高在上的那种谢谢你。但是我姐说:“织得不错嘛,你等我回家试试。”

  然后我姐姐从屋里出来,对曾瀚说:“好看吗?”“好看,好看。”“谢谢你。”果然是高高在上的谢谢你,带着曾瀚并不能意会出的高冷。曾瀚嬉皮笑脸要和我姐约会,执意要请我姐姐吃冰冰粉。我姐说,应该她请。在冰冰粉的摊儿前,两人争着付钱,曾瀚紧张得把钱包掉到人家盆里,卖冰冰粉的老头追着他一路打。

  曾瀚告诉所有人他跟我姐恋爱了。连十五岁的我听了都觉得他大话说得太早。所以我们都默默地等着看好戏——钢铁厂的家属大院实在太寂寞了。

  接下来曾瀚以吴家的女婿自居。初冬,一整个钢铁厂都在抢购大白菜。东北人真是世界上最热爱大白菜的人,走到哪里,巨大的菜缸就搬到哪里。白菜像士兵一样站好队,一字排开,再一个个扔进开水里烫软,码进大缸,最后用一个巨大的鹅卵石压住,完成冬菜储备的句号。曾瀚帮我们家抢到了二十棵大白菜,正兴致勃勃地卸车。这时我姐和一个男生一起回来了,她去约会了,还穿着曾瀚呕心沥血织的毛衣。她这么做到底是无心还是有意,谁知道呢,但是有个人因此而疯了。

  曾瀚在那个下午一定要死。全大院的小孩都跟在后面,再后面是他们的家长。这是我们盼望已久的日子,大新闻,有人要捅死自己。那种激烈的感情表达真是让我见世面。

  人可以在大火中逃生,在地震的楼板下等上七天七夜,在洪水里抓住一条会游泳的狗,只为活下来。然而,人在爱的面前,大手笔地一锥锥进自己的胸腔,血喷出来,落在陌生人的手背像大雨点。爱是猛虎,食人不吐骨。

  四

  后来有人和我谈论生死,那人说:不要自杀,自杀的人没有出路,来世再也不会变成人,只能是石头、草木、云或者风。如果你这一生还有牵念的人,为了来世再相遇,也请一定不论遇到多么难过的事也坚持活下来——其实,别着急,人总会死的。

  二十年后,我又见到了曾瀚。在咖啡馆聊了一个小时以后,续叫两杯黑咖啡,复又坐下。仿佛一场新的轮回,我看着他的脸。他实在是一个长相俊秀的男人,随着阅历和财富,气宇也轩昂了,神采也奕奕了。他在寻死未遂的那年秋天,跟几个朋友去到中越边境,经历无法想象的曲折情节,随着命运的流波来到德国的难民营。他说,他靠倒卖东西德马克发了财,柏林墙倒的那年,许多德国人把凿下来的石头装在盒子里当礼品卖,或者做成耳环、戒指,他也这么干。他在德国蹲了八年,拿到绿卡。这当中,他完成了几次恋爱,最终认识了他的前妻,结婚、离婚。“我已经没有那种为一个人去死的冲动了。”他说。有些男性很坦率,他们承认他们爱的能力有限,遂让我狭隘地佐证了我的论点。男性比女性低级。

  而我告诉曾瀚,我姐姐去世了,她的坟墓在攀枝花。

  他听到这里,什么也没说,坐在那里沉默,一动也不动。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他更多了,包括我姐姐的癌症,包括她忍受不了痛苦和选择了自杀,包括她留下的遗书里,把眼睛的角膜给了我。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我已经二十六岁了。我以为这世界会是非常明亮,非常丰满,非常美。可我面前只有一面镜子,站在我旁边的医生说,姑娘看看你自己,你有多漂亮。我无法分辨漂亮,因为我从未见到过别人的脸。

  于是我闭上眼睛,有一秒钟我曾希望我永远不要复明。这样,我就可以像从前一样,随时回到1988年的攀枝花。我和那男孩各牵着织了一半的毛衣袖子,一路走到动物园。他站在我旁边,用大手捂住我的眼睛。我闻到大角糜臭烘烘的汗腺,杂草上的灰尘,雨前的湿气。我闻到这些气味里面,男孩双手和衣服上清新的肥皂气味。

  那时如果我扳住他的手,告诉他我喜欢他,事情会怎样呢?他会尴尬地笑笑说,你还小呢。或者他会发愁,从此就不能快乐地每天跟我说一句“你姐放学后去哪”了。

  他又怎么会接受一个瞎子的求爱呢?他又不傻,他自然会拒绝我。而道德这东西很怪,只要他拒绝我,分明他没做错什么,但他马上就不再高尚,立即变成一个小人。

  可是,如今我面前的他忽然抬起头说:“为你姐姐死过那一次之后,不知为何,我并没有再想起她……倒是常常想起你。”

  他望着我的眼睛,深深地望进我的眼睛里去,他如果不是认为我还是从前的睁眼瞎,一定不会这样大胆地看我。“吴乡恋,我赚了很多钱,我有能力帮你买一双看得到的眼睛了,我来找你,也是为了这件事。”

  四目相对,我也在看他,看到时光深处的他,一个男孩渐渐长大成为男人,在这个过程里,他说他曾想起我,胜过想他为之轻生的女主角。那么,在那些面对自己、迷惑不解、看破自己的过程中,他对自己做了什么?

  痛苦吗?幸福吗?佛陀在菩提树下七天七夜不食,在星星升起时顿悟。他最后又用了怎样的勇气找到了我也找到他自己,柏林有星星在夜空闪烁吗?

  我曾说过的谬论:男性不如女性优秀,除了身体结构,他们的感情进化也没有女性完美。然而如今,我发现他们其实远非我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我以为男人的爱情会随着他们的初恋一起消失。

  但那要看那场初恋会持续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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