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能为创业企业建立哪些壁垒

  • 来源:创业家
  • 关键字:知识产权,创业
  • 发布时间:2016-01-07 15:21

  在专利、品牌、内容等方面,创业者可通过申请知识产权来建立竞争壁垒。

  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催生了巨大的市场机会,无数创业企业顺势大力发展。但增长最快的市场也是竞争最激烈的市场,创业的过程实际就是和其他同样优秀的创业者比赛的过程。在比赛中,如何合理利用规则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应该是创业者需要重视的问题。而申请知识产权就是为所有企业建立竞争优势的工具,如果创业者运用得当,就可以为创业企业建立竞争壁垒。下面我们就谈谈哪些竞争壁垒可以建立。

  专利壁垒

  根据我国《专利法》,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则是产品外观。个人认为,以软件和服务项目进行创业的企业绝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申请专利或者只需要申请少量专利,而智能硬件研发企业则需要申请专利。

  软件和服务项目多数比拼的是用户体验和企业的执行力,最稀缺的资源是时间。对这些企业而言,申请发明专利有“远水解不了近渴”的问题。发明专利的申请时间一般在30个月以上,专利的维权诉讼时间更长,一般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后,被告会提起专利无效程序,包括一道行政审理、两道法院审理的流程。无效程序期间,审理侵权案件的法院一般处于中止审理的状态,等专利无效结果出来,侵权案件才会进入审理正轨。此时也有法院一审和二审两道程序,等诉讼结果出来,很多时候已经又过了30个月。如果靠软件和服务项目创业的创业者指望专利成为打败竞争对手的武器,等到专利诉讼结果出来,可能“黄花菜都凉了”。另一个问题是,软件迭代速度非常快,等专利结果出来,可能下一代技术已经出现了,原来的专利技术已经被绕过了。

  对于硬件领域的创业者来说,专利还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和软件相比,硬件的相关专利更难绕过。但要依靠专利去阻止竞争对手还是难度不小的,君不见,诺基亚诉苹果手机专利侵权案,苹果诉三星手机侵权案,原告打了几年,虽然都获得了上亿乃至数十亿美元的赔偿,但都没有影响到被告占据很高的市场份额。简而言之,专利是个长线武器,想作为短期兵器打击对手,难度较大。

  品牌壁垒

  品牌壁垒包括很多内容:商标、域名、微博号、微信公众号、应用商店应用名等。上述内容中最重要的是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权人在相关产品和服务上享有排除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是个很强的权利,因为我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有商标执法权,法院也会受理商标侵权案。如果发现商标被人侵权,可以向工商局行政投诉,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速度快,效率高。

  笔者认为,移动互联网企业建立品牌壁垒有两个要点:

  要点一,商标申请时应尽量覆盖可能涉及到的产品和服务,把类似名称也申请成商标。比如娃哈哈做电子商务,申请的商标类别至少应该包括软件、即时通讯、物流、支付;商标名称除了申请娃哈哈,还要申请哈哈娃、哈娃哈等类似名称,有必要的话,把拼音也申请掉。

  要点二,重视除商标外的其他品牌壁垒。在品牌公布前就应把域名、微博号、微信公众号都申请掉,同时上传应用,占据应用商店应用名称。对移动互联网创业者而言,微博号、微信公众号和应用名称是其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载体,而国内现在抢注成风,如果前期不注意申请,被别人抢注的话,要通过法律程序拿回来,难度会非常高,时间也会很长。所以,应该在品牌公布前未雨绸缪,把所有应该申请的品牌内容都申请掉。

  内容壁垒

  互联网使复制和传播信息变得无比便利,也使原本以复制权作为商业模式的内容产业被严重冲击。冲击者就是互联网的创业公司,他们通过改变商业模式,实现了互联网环境下的内容盈利。但互联网发展速度快,他们的商业模式也会被后来的创业者颠覆,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如果不想死在沙滩上,就必须也建立内容壁垒。

  不同的内容提供者建立内容壁垒的侧重点各有不同。

  对于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影视作品等的创业者而言,他们都可以通过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来达到明确著作权归自己所有的目的。这种登记一旦完成并取得证书,就可以在发现第三方抄袭、违法复制传播自己的作品时作为权利依据直接用来打击侵权。

  而对于软件和服务创业者而言,他们的内容保护重点不在软件本身。现在软件开发的壁垒不高,多数创业者无须抄袭代码,只需根据公开发行的软件的使用体验就可以开发出功能类似的软件,因此,多数软件和服务创业者的壁垒是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各种数据上,这些数据可以保证创业者的先发优势。虽然数据是不能做著作权登记的,但创业者可以通过和获取数据的对象以及可以接触数据的主体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确认数据的归属权。此时,和用户签订的《用户协议》、和内部员工以及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保密协议》就是创业企业内容壁垒的权利依据。

  最后,对于移动游戏开发者而言,他们有一个单独的壁垒——改编权壁垒,也就是移动游戏获得的知名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改编授权。比如,创业者如果获得了热门动漫《火影忍者》、《变形金刚》这些作品原作者的改编授权,那么其开发的游戏就会比其他开发者开发的游戏更具有吸引力,而未获得授权擅自改编他人作品的创业者就可能会遭遇竞争对手或者原作者的投诉,被拦在壁垒之外。

  游云庭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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