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会试点在体制发酵

  • 来源:英才
  • 关键字:国企,董事会,体制,发酵
  • 发布时间:2011-01-11 10:07
  演讲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邵宁

  这几年,国资委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进行的探索是非常有价值的,但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仍在继续深化的过程中,相当多的改革还有待推进和完善。

  以“一把手负责制”为例。国有企业以往的领导体制,都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一把手负责制。其基本规则是下级服从上级,副手对一把手负责,一把手是各位副职的领导。选好一个带头人,是长期以来搞好国有企业的传统办法。这种规则实际上是企业执行组织的规则,而企业决策组织的规则则完全不一样。

  企业的执行组织要提高执行效率,强调要有权威,内部不能相互掣肘。因此,经理班子内部的成员是不平等的,有上下级关系,总经理是其他副职的上级。而企业的决策组织追求的目标是科学决策,强调的是制衡,不能搞“一言堂”。所以,董事会内部是平等的,董事长不是董事的领导,而是董事会的组织者。

  对于大企业的治理而言,由于其经营环境高度复杂、决策的科学性要求非常高,这就要求企业的决策组织和执行组织必须分开。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是两者越分越开,这已经成为国际化趋势。为什么必须分开?为什么不能是一拨人?就是因为决策团队和执行团队的内部规则是相反的。如果两个团队高度重合,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两个:或者影响决策的科学性,或国企董事会试点在体制发酵者影响执行的效率。

  在一把手负责的体制下,企业决策组织和执行组织是合一的,实际是使用执行组织的规则去做决策。结果是由于企业班子中有上下级关系,内部很难产生制衡机制,重大问题实际上是一把手个人说了算。我们一些企业进行重大决策的时候,虽然名义上是集体决策的形式,但只要是一把手自己有想法,副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好说、不便说,或者不想说、不敢说。所以,用内部有上下级关系的执行组织去做决策,一个人说了算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必然的结果。

  大量的实践可以得出结论,一把手负责制治理大企业是有缺陷的,是需要改革的。为此,国资委进行了国有企业建设规范的董事会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

  ——实行外部董事制度,构建合理的董事会结构。国资委选聘外部董事进入董事会,并且占多数。减少董事会与经理层的交叉,实现企业决策组织和执行组织的分离。

  ——加强董事会相关制度的建设并规范运作。依法依规制定董事会的章程和议事规则,成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从实际出发依法调整国资委和董事会的职能关系。

  ——企业的党委书记、职工董事进入董事会。

  ——继续坚持和完善外部监事会制度,并与董事会制度相衔接,实现企业决策组织、监督组织与执行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

  试点到现在已经有五年多的时间,初步效果令人鼓舞。所有董事会试点企业都反映以前决策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的情况根本改变了,外部董事在决策把关上发挥了重大作用。外部董事进入后,对所有重大决策要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论证,决策质量明显提高。外部董事进入企业后,由于和企业内部没有利益的、人际的关系,加之我们聘请的是一批老资格的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上表态、发言不会有其他的顾虑。对于一个决策组织而言,如果其中大多数人能够说实话、说真话,决策的质量必然会提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必然会降低。这是试点中取得的最重要的收获。

  我们感到,董事会试点带来的体制效应是非常有价值的,他使我们有可能改变企业发展对个人的过度依赖,从而为大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制度基础。

  (本文节选自作者在“第十届中国年度管理大会”上的主题演讲,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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