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面上的财富,再多都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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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3-14 08:23
在最新的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上,中国大陆有115人列入榜单,李彦宏、梁稳根、宗庆后、马化腾、任正非等与王石齐名的商界人物,都以10亿美元以上的身家名列其中,而王石的个人财富却与他们相差甚远。
王石的年薪是否公平,富豪们的身家是否合理,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在我们看来,只要是合法所得,不但不该眼红,还应拍手称快——不管是天价高薪还是股权增值,如果每一元钱都可以公开,有再多像他们这样的人,我们都为之高兴。
所谓的财富分配失衡问题,有多少是这些被公开的财富与普通百姓财富差距引起的呢?真正造成贫富差距悬殊的富裕一方,又有多少人的财富可以上得了台面呢?
个人收入透明化是法律的要求。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年薪12万以上的人,都必须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全年所得,也就是说,富人们的收入如果不对税务部门公开,便是违法行为。
而作为上市公司高管,不但要向税务部门公开,还要向社会公开——必须在公司年报中披露年薪收入和持股情况。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经营的公司涉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众投资者某种程度上参与了他们薪水的支付,有权知道他们收入几何。
但是,还有一群涉及更广泛公众利益的人,其薪酬全部来自纳税者支付的税款。如果把上市公司高管公开收入的逻辑套在他们头上,他们的收入理所应当需要公开——只有亮出公务员们的家底,腐败才会无处藏身,公开财产和收入是廉政监督的最好手段。
从2006年起,每年“两会”上都会有人大代表建议“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但时至今日,这个提议还是议而不决,总有官员站出来表示反对,甚至有人认为此举会“引起社会混乱”。如果公众真如此脆弱的话,2000余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们被公开的不菲收入,岂不早就让社会乱套了?
从技术上讲,收入透明和财产公示是两码事。“收入透明”并不一定意味着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你的收入,就算在一个公司里上班,大家都还是喜欢收入保密,这毕竟属于个人隐私。
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自曝隐私,但如果以此为由拒绝收入透明化,又是社会不能容忍的。能处理好“隐私”和“透明”两者关系的,只能是政府——我们向税务局申报收入是一种财产透明化的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有多少钱会让世人皆知——政府在推进收入透明化的同时,有责任保护好公民的隐私权。
如果政府能够处理好透明和隐私的关系,就会正确地传递出这样的信息——向政府公开就是向公众公开,政府在这项工作中代表了公众。不过,如果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不够,这种公开也就大打折扣,而政府当前的公信力能否实现这种目标,令人怀疑。
去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的党政及国企干部,必须每年1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个人和直系亲属的收入和财产情况。
现在申报期已经过了一个月有余,但人们对官员财产申报的具体情况,似乎并无太多了解,接受申报的各级部门也没有对申报情况做出具体的公示和统计,从这个角度讲,“向政府公开就是向社会公开”的意义并不大。如果政府不能自己做到主动透明,其对社会财富透明的要求也难以得到响应,而社会财富不透明,收入分配又如何变得公平呢?
公司高管原本只要对股东负责,无需向全社会公开自己的财产和收入,但由于是上市公司,“王石们”的收入向社会公开了,遗憾的是,他们常常遭到人们的质疑。而和他们相比,那些最该公开收入的人却很少有人关注。
对于王石这样有着诚实人格的企业家,不管怎么做,都很难让所有人满意,也许这是人们对公众人物的要求更高,但这种要求至少该有一个基本原则——能上的了台面的财富,再多都可以接受,而桌底下见不得光的财富,再少也不该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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