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5大占分红总额1/2:华夏领衔千亿级公司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分红,华夏,千亿级公司
  • 发布时间:2011-03-14 09:29
  在规模与业绩等决定基金公司分红能力的指标上,规模靠前的大基金公司,显然更占优势。

  《投资者报》数据研究部统计发现,2010年60家基金公司分红总额为1091亿元,华夏基金分红277亿元,占全行业近1/4。相对其2247亿元的规模,分红比率高达12.3%,在所有基金公司中排第一。

  总体来看,2010年沪深300指数下跌12.5%,股票方向基金平均超额收益近14.5%,不少基金公司通过主动对旗下基金进行分红,在震荡市及时兑现了上涨收益。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李骏认为,2010年4月和10月基金行业两次分红高峰,恰好将前期形成的近千亿元可分配收益进行了分配,这对避免4月份和11月下旬两次下跌带来的“巨大损失”,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千亿规模:四公司进前五

  统计显示,2010年全年基金行业共派发1091亿元红利,相比2009年反弹市中的464亿元分红总额,增加了一倍多。

  2009年,除华夏外,分红主力主要为工银瑞信、国海富兰克林、融通等中等规模公司,2010年,资产规模排名前列的几大基金公司纷纷慷慨派发红利。如华夏、博时和南方等大基金公司在分红榜上排前3,易方达排第5,富国位列第9。

  从基金公司分红分布看,排名前列的5家大公司总计分红达到546亿元,占2010年全行业分红总额的半壁江山。

  在分红主体上,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中的混合型、股票型、保本型等不同类型,同比都出现较高的分红增幅。

  在基金分类型分红总额上,339只股票型基金共分红397亿元,相比2009年增幅为50%;168只混合型基金分红476亿元,相比2009年增长344%。从分红金额来看,偏股基金是当之无愧的主力。

  2010年度债券型基金分红保持稳定,与2009年度相比起伏不大,而数量较少的保本基金全年分红较快增长。此外,封闭式基金也同样再掀分红热潮,其中26只传统封基全年共分红154亿元,远高于2009年同期的36亿元。

  分红频率:富国最高

  从单只基金分红表现看,华夏红利、华夏优势增长和华夏蓝筹分列前3,分红总额高达218亿元。2010年分红总额最多的20只基金,分红总额为559亿元,占全年分红总额的1/2。

  拔得分红头筹的华夏红利,2010年共分红127亿元。而自2006年12月之后,该基金已有3年未进行分红。2010年,该基金选择在2010年3月份和8月份进行了两次分红。

  另有华夏优势增长、华夏蓝筹核心、博时新兴成长、交银稳健配置混合、南方稳健成长2号、华夏成长、广发策略优选、汇添富均衡增长和南方稳健成长9只基金分红总额在20亿元至50亿元间。分红总额在10亿元至20亿元之间的基金有18只。

  在基金分红次数上,因为契约的相关规定,债券型基金2010年实施多次分红的情况较为明显,年度分红最频繁的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基金一共分红12次。

  此外,嘉实超短债分红10次,富国天成红利分红6次,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泰信蓝筹精选、华安强化收益、信诚经典优债和信诚三得益分红5次。可以看出,以富国为代表的大基金公司,在2010年分红频率偏高。

  分红比率:华夏最高

  按基金分红总额与公司资产规模相比计算出的分红比率看,华夏、金鹰和交银施罗德成为2010年分红最慷慨的3家公司,分红比率均超过10%;新华、博时分列4、5,分红比例各为9%和8.3%。

  从千亿规模基金公司分红比率看,只有华夏、博时进入前5。分红总额在60家基金公司中排第3的南方基金,分红74亿,分红比率为6.5%,排13位。

  其他分红比率较高的中大型基金公司为:鹏华、工银瑞信、上投摩根、汇添富和富国,这一数据在5%至7%左右;国海富兰克林、中欧、中海和信达澳银等中小基金公司分红比率也靠前。

  分红总额排第5的易方达,2010年分红总额为48亿元,分红比率排25;大成以28亿元的分红总额排13,不过分红比率排28;嘉实分红总额只排18,分红比率也仅列48位。

  此外,资产管理规模在900亿元以上、千亿元以下的广发和银华,分红比率各排在26和37名。

  综合统计显示,在前十大基金公司分红比率排名上,华夏、博时进入60家基金公司前5,南方、富国、华安、易方达、广发和大成进入前1/2,嘉实和银华排在后1/2。

  分红时机:选择在高峰前

  2010年证监会增强了落实《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执行力度,督促基金公司按基金合同约定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分红。

  李骏认为,2010年4月和10月两次分红高峰,恰好将2009年牛市和7月至11月反弹行情形成的共1122亿元可分配收益进行了分配,由此规避了4月份开始的房地产调控和11月下旬宏观流动性紧缩带来的两次下跌。

  在他看来,强制分红制度实际是一种止盈策略,有利于震荡市下取得良好的业绩,投资者根据选择的分红方式是红利再投资还是现金分红,拥有止盈选择权。从本质上看,分红制度既保护了投资者利益,也保护了基金公司的利益。

  不过,在目前的多数基金契约中,并没有约定非常明确的分红条件以及分红方式。在基金契约对分红约定模糊的情况下,基金公司分红取决于基金契约及基金公司的决策。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认为,基金公司决策分红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基金公司把分红当作营销手段;二是通过分红规避短期风险;三是通过大比例分红来降低基金资产规模,保持基金业绩;四是为了满足契约的要求。

  对基金公司来说,只要严格遵守契约中的相关规定,在分红时机和分红金额的选择上就有足够的自由。

  此外,基金公司的营销力度提高也是推动2010年“分红潮”的一大主因。统计显示,2010年共有327只基金进行了一次或一次以上的红利分配,覆盖比例达到四成,而2009年分红的基金仅有196只。

  2010年基金累计分红金额是2009年的两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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