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内蒙古事件再次拷问利率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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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10-09 09:55
国内银行又出风险大案。
在监管层一再敲响操作风险警钟之下,银行还是出事了。日前,民间资金活跃的内蒙古,又爆出资金掮客在银行体系内外疯狂腾挪资金、当地数家银行多位高管被抓的金融大案。
今年以来,银行业操作风险案件频发,从年初的齐鲁银行案,到年中的富滇银行案,再到当前中行内蒙古分行案,无不体现一个特点:涉案银行内外勾结,将银行资金从体系内转出体系外,进行借贷谋取高额收益。
当受管制的存贷款利率和已完全市场化的民间借贷两种利率形成巨大差价时,将体系内资金腾挪到体系外便可获得超额收益,无论怎样强调风险内控,又如何能遏制住银行内个别员工铤而走险的冲动?
风险防控不能说不严
作为银行的三大风险之首,操作风险历来被监管层重视。
早前,银监会曾经发布《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提出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措施”,齐鲁银行案件发生后,银监会将操作风险管理列为当前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此后也都反复重申要加强当前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防范。
但是,一个残酷的事实是,今年以来银行操作风险案件却不断反弹。
为何操作风险仍防不胜防?特别是在今年监管层对此更是严控高压之下,操作风险案件反而呈上升之势?
把责任仅仅归咎于银行内控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这次中行内蒙古分行的案件暴露,首先就是总行对账户大额资金异常的监控体系发挥了作用,而数家涉案银行在事发后,通过自查也都发现了问题。这些都证明,银行的风控体系和合规管理并非形同虚设。
齐鲁银行的伪造金融票证案,富滇银行“内鬼”监守自盗案,以及这次发生在中行内蒙古分行的内外勾结非法腾挪资金案,一次次离奇案件的发生,固然有银行内控不到位的因素存在,但仅仅是内控因素的问题吗?
近年来,国内银行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以及风控水平都有明显的进步与优化,但是一些风险案件、特别是操作风险上暴露出来的问题,却未见根本性好转。有关方面一次次亡羊补牢的同时,更有必要思索这些案件屡屡发生的更深层次原因。
平价资金遭遇议价诱惑
银行体系的内控制度不可谓不多,监管力度不可谓不强,但操作风险案件屡发,我们该思考些什么?
或许我们应该不会忘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在国内不少商品存在平价与议价的那个年代里,煤炭、化肥、燃油等诸多生产资料,政府使用“凭票、凭证、限额、限量”的办法供应,此为官方平价;但在市场上,却存在一个真正的流通价,即所谓的黑市价格(议价)。当时是官倒盛极一时。
现在是什么情况呢?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物资生产的丰富,绝大部分商品已经没有平价、议价之分,都是随行就市的市场价,但有一种商品是例外,不仅没有市场化定价,反而是平价议价之间的落差越来越大,这种商品就是货币。
当前,由于利率市场化尚未进行,在中国利率体系中,存在着受管制的存贷款利率和已完全市场化的民间借贷两种利率体系。今年以来,囿于货币政策的实质紧缩,民间借贷的成本(即资金议价)逐渐水涨船高,资金平价与议价的落差日益加大。
后果之一就是高利贷愈演愈烈。尽管高利贷弊端甚多,但民间资金逐利本身是无可非议的。现在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掌握了平价资金资源的银行体系,也在图谋蠢蠢欲动。
今年以来银行爆发的大要案件,无不是涉案银行内外勾结,将银行资金大肆腾挪,进行体外循环谋取高额收益。如果说经济双轨制时期,官倒层出不穷;那现在的利率双轨制下,这样铤而走险的“钱倒”还会越来越多。
双轨制不休风险案件难息
当下,银行屡发操作风险案件,无论是银行,还是监管层,都有把加强内控作为救命稻草的味道。殊不知,这只是治标,并不能治本。
当前一再暴露的银行风险案件,其共性就是腾挪资金牟利。内控制度再规范再严密,它也是人执行的,当体系内外存在巨大的套利空间时,指望所有的人都去用职业道德或是操守去约束自已贪婪的欲望,恐怕是一件很幼稚、也是很可笑的事情。
在富滇银行金融市场部违规交易事件中,难道是没有制度约束吗?只是当整个部门前中后台联合起来集体违规时,制度俨然就成了一张废纸。
正如没有一个犯罪份子不知道,违法违规是要承担严重的后果,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总是不乏飞蛾扑火的人。只要存在利率双轨制下的巨大套利空间,银行此类风险案件也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引发,无论银行的风控防范体系是多么的缜密。
今年一系列的银行案件,或许其产生的真正根源皆与当前的利率双轨制有关。银根日益紧缩,受管制的存贷款利率(官方利率)与已完全市场化的回购利率(民间利率)存在明显的背离之势,且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从这个意义上说,防范银行个别人员的“铤而走险”,内控制度不可或缺,但铲除利率双轨制下的巨大套利空间更显重要。
《投资者报》评论员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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