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三农问题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城乡统筹,三农问题,土地
  • 发布时间:2012-01-13 14:45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我认为最主要是城乡统筹。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严重的二元结构,城乡分割,城乡差距不断扩大,这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主要障碍。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在城市,而是三农问题,切实抓好城乡统筹发展工作,我认为需要注意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必须扭转先城市后农村的发展思路。我们曾经提出过首先做好大城市,然后由城市反哺农村,最后消灭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这思路我认为是不对的,实践证明,这种思路最多只能解决中心城市与郊区农村的发展问题。其结果是中心城市越来越大,广大的农村得不到发展,城乡的差距更加扩大。我们应该扭转这种发展思路。

  第二个问题。城镇化要着重发展小城镇。我认为城镇化思路应该进行总结调整,这些年来我们过分地偏重大城市的发展,重视都市圈的发展,主要的财力都用在大城市的市政建设和道路交通方面。这样发展下去,不但城乡差距更加扩大,大城市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交通堵塞、流动人口膨胀、社会矛盾突出。大城市化实际上是地方政府追求表面政绩、急功近利的表现之一。我希望“十二五”期间将重心向下,确实加强小城镇建设,在小城镇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把自己的家乡建设成为美好的家园。

  第三个问题,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农业现代化,没有农业现代化就不可能建设真正的现代化国家。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是农业产业化、专业化、社会化。黑龙江省农垦农场应该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方向,他们的水稻从育种、培秧、收割都是专业化完成,每个农民一百到二百亩土地,主要做田间管理,产量水平高,收入水平也很高。他们的口号是“劳作在广袤的大地上,居住在现代化的城市里”。应该说他们做到了这一点。以他们为榜样,河北、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省都可以建立这样的现代化农业。

  第四个问题,必须加快农村土地有偿流转。农村土地有偿转移核心的问题是农民是不是有将自己的土地和宅基地当作自己的财产来处置的权利。《物权法》的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必须对自己的土地、宅基地有真正的自由处置权,他们才有自我发展的资本,才有真正转移到城市作为市民的可能性,农业现代化也才有实现的条件。

  我们现在实现的所谓城乡统筹都是大城市对周边统筹,不是对广大的农村的统筹。当前最大的问题一是思想不解放,二是财政支出的重点没有真正转移到三农问题上来。“十二五”期间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希望各级政府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抓三农这个主要矛盾方面来,要重农村轻城市,才能共同搞好真正的城乡统筹发展。

  文|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贺铿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