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中,坚持经济市场化、社会公平华、管理民主化的改革取向,以“三分离两完善一改进”为基础,完善农村新型治理机制。初步建立了民生带动民主,民主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形成了充满活力,有序自治的良好局面。
长期以来,成都市农村基层组织存在着集决策执行于一体,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职能不分,政府职能和自治组织职能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近年来,成都市探索出一条完善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的新路。具体做法可以概括为“三分离两完善一改进”。即,村级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自治职能分离;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改进农村党组织领导方式,构建起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成都通过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基本实现了适应科学发展需要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和组织功能再造,通过制度认同和构建,保障了民主自治权利和财产民生权利同步集合和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同时有效地化解了“被自治”、“被民主”的问题,通过创新基层治理机制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了社会和谐,主要成效体现在:
一是村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凸显,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村党组织从过去事无巨细直接管理中彻底解脱出来,将时间和精力用在想大事、定方向、管规则、重引导、强监督和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上,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的优势,经常听取民意、集中民智,确实加强了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党组织在农村党员群众中的威信不断提高。
二是村民自治得到有效实现,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村民议事会调动了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热情,形成“大家事我关心、集体事我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培养农民的公民意识,推进基层民主向纵深发展起到了明显的助推作用。
三是构建了化解农村矛盾的有效机制,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村民议事会经常有效运行,增强了村级事务决策、执行的透明度和村级事务监督的广泛性和时效性。村民通过对村级事务的决策参与,知晓了政策制定,掌握了决策背景,消除了猜忌和误解,村民议事会成员固定联系一批群众,畅通了村民利益诉求表达和实现的渠道。群众负面情绪得到了宣泄,农村矛盾隐患得到了及时的排解。
新型基层治理机制的形成从根本上说是成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大势所趋。通过城乡基层民主探索,我们体会到中国在推进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应该也完全可以实行更能体现公平正义准则和民主管理要求的城乡基层治理机制。
文|中共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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