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帮股民打官司?
2012年12月7日,郭树清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能不能成立一家或几家机构,由其出面购买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一定多,但是可以代理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参与治理。
如果此举最终变成现实,那么将是中国证券史上的一大创举。
2012年,证监会在保护投资者上可谓不遗余力。证监会12月7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剑指利用“荐股软件”蒙骗股民的乱象。
此外,郭树清多次强调对内幕交易“零容忍”,截至2012年12月12日,证监会已调查案件135起,正式立案103起,移送公安机关27起,分别比2011年同期增长26%、27%、68%。证监会在日常监管中还依法对各类监管对象采取监管措施232起,涉及201个机构,173位个人。
无论是酝酿成立机构以帮助投资者提起诉讼,还是整顿“荐股软件”、严打内幕交易,证监会的初衷都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那么这些新政措施,在业内人士看来,其可行性与效果如何呢?
帮股民打官司
数据显示,从2001年起至2012年12月,超过1.2万名投资者就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涉及的起诉标的金额约在12亿元左右,其中,涉及约70多家因虚假陈述被处罚或被制裁的上市公司。然而,由于民事赔偿制度尚不完善,民事赔偿的赔付率普遍不高。
事实上,自A股市场创立以来,股民状告上市公司的新闻一直不断,也有诸如琼民源等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但普通投资者获胜诉的寥寥无几。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认为即便是现在,证券民事赔偿也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新形势下面临司法解释的修订、下级法院不执行上级法院的裁定、某些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某些地方政法委的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宣传部门某些不利于股民维权的宣传政策限制等。
郭树清所言中的“可以代理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参与治理”的机构,倘若实现,又是否会在帮助普通投资者维权方面实现突破?法律界人士却有着不同的评论。
虽然证监会加快投资者代表诉讼机制的实施进度受到不少肯定,但有律师认为,证监会的这一设想比较适用于股东代表诉讼、短线交易诉讼,而非所有类型的证券欺诈案件。此外,成立专门的投资者代表诉讼机制其实并不难,但股民维权的困难并不仅在于证监会,跟司法部门也有关系。
此外,成立机构帮股民打官司一事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有不小的争论,比如证监会打算设立的“代理机构”是盈利性的还是非盈利的?如果是非盈利的,那么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来源将成为一大问题,而且代理律师的起诉动力也相对不会那么足。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唐澍明告诉《英才》记者:“如果真的成立这样的‘代理机构’,那么这种机构购买股票的钱从哪里来?如果此类机构买股票之后出现了亏损,谁来承担损失?这些问题都是需要仔细研究的。”
整顿“荐股软件”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所谓“荐股软件”,暴露出误导或欺诈投资者、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等问题。2013年1月1日,证监会对于“荐股软件”的整风运动,正式开启。
证监会发布的暂行规定明确了“荐股软件”的界定标准:明确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成熟的股民基本很少有相信‘荐股软件’的,不过中国的散户人数众多,即使只有很少比例的股民听信了‘荐股软件’而造成亏损,受害的总人数也不会少,因此对‘荐股软件’加强监管是很有必要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顾问张晓翀告诉《英才》记者。
深交所法律部相关人士认为,市场上保证包赚不赔的“荐股软件”,实际上都是骗人的把戏。一些“荐股软件”夸大软件功能,称股民只要按照软件的操盘提示就能轻松炒股,包赚不赔,而实际上推出此类产品的一些公司,根本就没有荐股资格。而且,等到投资者发现“荐股软件”效果不佳甚至错误百出而要求退款时,这些公司都会百般推脱。
针对此类情况,暂行规定中具体要求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加强对业务资格、产品类别、收费方式等的信息公示;了解客户,揭示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规范营销服务环节,实行全面留痕管理,禁止不当营销宣传。
内幕交易继续严打
郭树清多次强调对内幕交易“零容忍”,强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时指出,不管涉及到什么机构,什么个人,都不容许手下留情、法外开恩。
包括曾任海通证券机械行业首席分析师叶志刚、曾任华鑫证券投行部高级副总裁岳远斌、原国信证券保代李绍武、原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在内的多位在业内有重大影响力的从业人员被证监会查处。
不过,唐澍明告诉《英才》记者:“无论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证券市场,还是我国当前的证券市场,都存在着内幕交易,而且内幕交易会长期存在,因此对内幕交易的打击,不是一项短期的‘运动’,而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行为。”
证监会似乎也做好了与内幕交易“打持久战”的准备。2012年12月8日,郭树清强调,将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资本市场违法违规严重破坏市场公平,投资者深恶痛绝,必须毫不留情地给予打击。
“证券市场就像人类社会一样,有好人也有坏人,但肯定不能让坏人占多数,否则人类早就灭亡了。证券市场要想长期健康发展,证监会对违法违规的打击就必须‘长抓不懈’。”唐澍明说。
文|本刊记者 王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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