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宏观经济的形势,我个人比较乐观。我们的“软着陆”已经着陆,二、三季度的低谷基本过去。中国经济经历完这一轮调整,正在稳步复苏。
关于兼并重组的问题,我提两个案例。第一个,一家国企和一家民企,双方同意由前者卖给后者几亿的股权,然后钱也付了,国企那边就来了争议,说卖亏了。于是五年的时间,那几亿元的人民币在那儿压着,这个交易就没有完成。
我认为,这不仅仅是简单的法律问题,它还涉及到一些体制问题。在国企的方方面面、上上下下有很多利益相关人,过去的老总、退休职工,上级主管单位,大家都是国企的主人,都在运作这个企业。
国有资产不仅仅是全民的资产,它需要各种监督。而且国有资产的当事人、买卖的当事人都是管理者,都是所谓的代理人,这也导致,每个人对资产的评价不一样。
民营企业进行的买卖行为,作为所有者,他的评价就是双方议价的条件。而国企往往是多个人的议价。你卖出去了,有人觉得他没有从中获益,他就认为资产流失了。所以,国企的兼并重组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兼并别人容易,被人兼并不容易。而所谓资源配置效率,是要在资产的流动当中、在交易当中、在重组当中来实现的。
第二个例子,科技成果怎么转让、定价、拍卖,特别是国家机构、国家研究机构创造出来的一些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成经济成果的问题。科技部门的人说,如果将来这个科技成果没有创造价值还好,一旦有用、真正创造价值了,人人都会来跟我们说国有资产流失了。这个问题具有共性,全世界如果有国家的科研机构做这个事情,都有这个问题。
但我想这个问题是否需要重新思考?要充分认识到国有资产处置上,国有企业交易过程中,是天生存在这些问题的,应该通过一些机制来处理这些问题,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摩擦。既耽误了资源配置的速度,又耽误了市场的机会,可能会使得一些很好的资产在这种因交易的困难、长期处在无效率状态下,最后由于市场情况的变化等原因,变成了不良资产。
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一些机制,包括设立资产管理机构等等。但是我认为,是不是还要深入的思考产权问题,比如产权的处置问题。
在上次《国有资产法》修订的时候,我们提过这个议案。现在,国资委是管理国有资产的,它的任务是保值增值。但是否能有一个机构、更高一级的机构,来决定国有资产处置的问题。
从CEO的角度,工作仍是保值增值,但是从所有者的角度,谁来代表所有者的职能,谁来做这个决定?是不是还是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是不是需要一种立法层面级别的这种委员会来确定所有权的处置权,而不仅仅是管理权?
总而言之,下一阶段应该更多地集中精力搞一些改革。我想,我们的改革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方式的改革,包括方方面面的产权保护、产权改革。我个人一直认为,产权问题是经济的基础性问题。
本文节选自演讲人在“第十二届中国年度管理大会”上的演讲,标题为编辑所加
演讲人 樊纲 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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