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结构化产品将应需而兴

  中国结构化产品的兴起,主要得益于私人财富的增长,以及个性化投资需求的崛起。中国的资本市场虽然经历了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但大部分投资品种都是传统产品,收益风险特征都是线性的;而将不同收益与风险进行拆分的结构化产品,恰恰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同时,当越来越多的与往不同的结构化产品走向市场,也会带来与往不同的风控要求,这又需要更多的结构化产品,通过对冲风险等手段的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此外,结构化产品还可以为市场之间提供连通的管道。如某些机构客户可参与但散户无法参与的市场,结构化产品便可以帮助投资人越过某些市场的“门槛”,参与到更多市场的投资中。

  结构化产品的业务模式从易到繁大体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纯投资模式,即无论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只要认同产品规定区间段内的获利机会,便可作为客户参与。第二种是套利模式,可以通俗的理解为有通道便利的机构,把批发来的产品进行零售。如通过OTC市场购买产品后,在零售市场出售给个人投资者,机构赚取中间的手续费,而产品的标的没有发生变化。第三种是动态对冲模式,如果说前两种模式相对简单,第三种模式就需要更多的“精加工”。在这种模式下,机构把“打包”的产品进行拆解,剥离出其具有独到获利优势的部分进行精加工,形成新产品后出售给客户;对其加工后所剩的不具优势的部分,则通过对冲等手段处理。目前,国内的结构化产品的业务模式主要以前两种为主,受制于OTC等市场尚不健全,市场中非线性产品相对较少等因素影响,动态对冲模式的风险对冲操作受到制约,因此,第三种模式还有待开发。

  开发适应国内市场与投资人需求的结构化产品并非易事,在产品的设计上需要注意六大方面的问题。首先是要以国内市场需求为导向,因为从海外成熟市场购买来的产品不一定匹配国内投资者的风险收益需求;第二是风险收益特征一定要明确,如产品的优先级与普通级就是为了满足投资者迥异的需求,因此不能让不同级别之间的风险收益含混不清;第三是产品不宜过于复杂,否则会让投资人难于理解;第四是对冲的可操作性,如许多结构化产品的运作,需要相对应的非线性产品对冲风险。只有此类非线性产品有足够的市场流动性,对冲操作才能成为可能;第五是要考虑发行人的优势,只有根据自身的优势开发产品,才可能让产品具有比较优势;第六是要考虑资金池的风险暴露,如许多产品条款的风险过于集中在某个点上,会导致风险的过分集中,难于对冲。

  展望未来结构化产品的发展,短期内或有更多实力机构进行战略性的基础投入,逐渐试水并理顺业务模式;远期来看,为了满足日益崛起的个性化投资需求,结构化产品的发展与兴盛将是大势所趋。

  (作者系大摩量化配置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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