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1、股票质押式回购有利券商杠杆经营。
2、综合性券商具备优势更为受益。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即将开闸,券商加杠杆再添利器,该业务对行业的利好程度不低于两融业务。与此前推出的股票约定式购回相比,该业务标的证券可以为非流通股,且不需要证券的真实过户,减少业务限制,更具操作性;此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可以以资金融出方参与业务,在资金来源上也得到极大的拓宽。
券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推出后,券商有望与银行、信托在股票质押融资市场分庭抗礼。静态测算,若2015年各金融机构股票质押市值达市场总市值的6%,券商分得30%的份额,按50%的质押率计算券商股票质押式融资规模将达到2000亿元以上,按4%的利差计算(考虑资金成本)将为行业带来近百亿的收入(约5%的收入占比)。更长期的看,该业务规模则有上万亿的市场空间。
投行实力突出储备较多上市公司资源、资金充沛以及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募集资金和产品销售能力较强的公司在该业务领域应具备优势。因此中信、海通、华泰、光大、广发、招商等综合性券商仍更为受益。
国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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