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强化基层央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基层,央行内部,有效性
  • 发布时间:2014-06-19 08:37

  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操作和防范内部风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权责分明、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但随着中央银行职能的调整,基层人民银行的业务、机构职责及人员设定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内部控制监督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当前基层央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制度建设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人民银行业务的变化更新,许多业务在内容、办理程序、处理方法及风险点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与这些新业务相配套的内控制度建设则滞后于业务的发展速度。对于基层行来说,对新业务、新变化掌握不及时、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对存在的风险隐患不能及时识别,并未结合本单位或本部门实际完善内控制度或实施细则而是被动的执行或套用上级行制定的规章制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内控制度与实际情况缺乏配套性,增加了各类风险发生的概率。

  (二)内部控制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改善

  部分基层行领导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思路不明确,没有把内控体系建设作为全局问题来考虑,将内控体系建设等同于整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员工教育方面忽视了对员工思想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能的教育,致使员工对内部控制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且在制度建设中参与度较低,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未能形成良好的制度执行人文环境;在考核制度方面,部分基层行未建立公平、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奖轻罚问题比较严重,导致一些内控问题屡查屡犯,难以从根本上遏制和消除。

  (三)内部控制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尚未建立

  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约机制运行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中会产生大量的内部控制信息,为人民银行各级领导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保证。但由于目前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这些信息资源不能在人民银行各级领导和员工之间得到有效共享与及时交流,从而加大了内部控制监督成本,也使有些监督成果不能得到有效利用。

  (四)内控制度监督和制约存在盲区

  各基层行内控监督职责由内审部门负责,但内审监督主要是事后监督,具有滞后性。同时,由于各级行的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开展审计只能选择部分机构或业务进行,且现场审计多采取抽样检查方式,只对抽样业务进行评估、分析,难以全面、系统地检查整个审计期的业务,且审计监督的周期较长、盲区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效力。

  (五)尚未建立统一的内控监督评价办法

  目前,人行内部控制除领导、上级部门监督外,主要包括内审部门的内审监督、事后监督部门的核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防范和执法监察,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检查。各监督主体监督频率、范围、重点与检查方式各不相同,但存在一定的交叉与重复,由于分支行没有制定统一的内控评价考核办法,各个监督主体之间各行其是,难以形成监督合力,资源、信息共享程度有限,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内部监督效能。

  二、强化基层央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建议

  (一)建设内控管理文化,提高整体风险防范意识

  人民银行内控管理文化应包括员工风险观、风险内控意识和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这些内容决定了人民银行员工在内部控制管理上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道德水准,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有着重要影响。一是通过加强央行金融文化建设等方式,树立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知程度和参与意识,真正培养员工“遵章守纪光荣,违章操作可耻”的良好职业道德。二是开展合规文化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风险隐患意识。从正反两方面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特别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改变重人情轻制度等不良行为,营造一种“以坚持制度为荣,违反制度为耻”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知识的学习,明确员工贯彻执行内部控制的具体要求,并通过培训、监督、考核等方式,使每个员工熟悉和掌握内控制度,形成上下抓内控、层层抓管理的局面。

  (二)加快建立长效内部控制机制

  基层行业务规章仅仅是内控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控制度还包含实施管理、操作和监督、制约等各个环节的所有流程规范,目前应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一是根据上级行的内控指引,结合辖区实际,组织专门人员对内控制度、操作程序、控制步骤等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覆盖到各个业务环节和业务部门,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点,整体推进内部控制上水平。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奖惩约束机制,将内控风险管理指标及要求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违规处罚措施,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建立和完善业务监督信息交流机制。通过网络、会议、内部刊物等途径收集、发送监督信息,分析业务开展及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互通情况,保证各级行领导能够及时了解本行内部管理情况,确保每一项信息传递给相关员工以使其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三)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提高内控效能

  切实转变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思想观念,以严谨、科学的方法强化内控责任落实;将基层人民银行内控监督部门进行合并,整合监督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纪检监察、内部审计、事后监督“三位一体”的内控监督管理模式,统一调配、集中监督、集中审计;严格监督检查重点,自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建立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保证监督评价质量

  上级行因结合分支机构工作实际制定基层行内部控制统一评价标准,明确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手段,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基层行要坚持及时性原则,根据新业务、新制度及风险点的变化,认真查找风险隐患,及时完善内控措施,使内控评价的持续性和有效性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内控制度评价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由内部审计、会计、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等部门人员组成内控制度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同级各职能部门内控制度的收集、审查和评价工作。

  (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内控的再监督作用

  内部审计部门因转变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用唯物辩证法和发展的观点,掌握政策和业务运作状况,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拓宽和丰富内控审计途径和方法;建立不间断的循环内部审计机制,对业务重点环节和要害岗位进行定期检查,对易失控岗位和环节开展不定期检查;前移内部审计关口,形成主动监督机制,对审计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详细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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