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撤销执业证书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发布时间:2014-11-06 15:08

  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九号、第三十号、第三十一号,介绍了财政部及各地方专员办、各地财政部门2013年度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情况。

  2013年,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1 668户。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执业准则,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审计执业质量逐步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

  但检查同时也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审计报告披露不全面,个别会计师事务所甚至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薄弱,存在自身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等问题;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恶性竞争、审计收费偏低、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共对118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经营业务、撤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其中对安徽安财会计师事务所、河南濮阳市元正会计师事务所等2家事务所给予撤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安徽省财政厅表示,安徽安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其提交给安徽省财政厅的《申请设立安徽安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制)申报材料》中,隐瞒了申请人唐凛不在安徽兴永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不具备合伙人条件的事实,系采取欺骗方式设立,故安徽省财政厅撤销了安徽安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公开资料还显示,河南省财政厅根据检查结果依法对濮阳市元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执业证书予以撤销,要求其自2014年7月7日起,不得继续执业。

  此外,各级财政部门还对175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其中对127名注册会计师被警告、55名被暂停执业、2名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记者 郝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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