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地税将用一把“尺子”衡量处理涉税违法行为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地税,涉税,违法
  • 发布时间:2014-11-06 15:09

  纳税人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处于什么阶次?该接受怎样的行政处罚?将有统一裁量标准。记者从23日在郑举行的全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发布的《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和《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相应标准和规则,我省国、地税将用同一把“尺子”衡量、处理违法行为,保障税务系统执法的规范、统一。

  “作为税务人员,在日常执法中努力做到公正公平,但有时也会有疑惑。比如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法律规定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但到底罚多少合适,法律并没有更具体的标准或权威解释,很难把握。”一名基层税务干部告诉记者,新出台的裁量标准对各类税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根据违法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划分为数个裁量阶次,并根据不同阶次设定了相应处罚标准。就办理税务登记而言,裁量标准以超过规定期限的时间长短划分了“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阶次,分别处以300元以下、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裁量标准给税务人员执法提供了具体参照,同时压缩了裁量的权力空间,将有效避免随意罚款的现象,提高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性。新出台的裁量标准对所有涉税行政处罚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归纳,共涉及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税法29条罚则,细分条款52项,设置处罚阶次183个,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偷逃骗抗税、发票管理等各个执法环节,做到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全覆盖”。

  据悉,新发布的裁量标准已通过省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以表格形式呈现给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纳税人可以将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与标准中的“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裁量阶次对照,处罚额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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