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处在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中的博元投资(600656.SH)日前再曝出信披问题。
记者从公开信息看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在10月27日给博元投资下发了一则《关于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余蒂妮等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下称《决定》),对博元投资董事长余蒂妮、董事兼总裁车学东、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张丽萍以及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予以监管关注。究其原因,是博元投资对参股公司的借款没有及时信息披露,且“未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交所《决定》显示,经查明,2013年12月,博元投资控股子公司江苏金泰天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金泰天创”)与公司参股公司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安泰”)签订《临时周转资金拆借协议》,约定金泰天创以零利率向中信安泰提供借款2000万,借款期限自2013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16日。该借款协议经金泰天创董事会审议通过。2014年1月26日,博元投资全资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珠海信实”)与中信安泰签订《临时周转资金拆借协议》,约定珠海信实以年利率5%向中信安泰提供借款2000万,借款期限自2014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25日。该借款协议由公司总裁和董事长审批通过。
上交所发现,博元投资上述对外借款合计4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但公司未及时进行披露,也未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此,上交所认为“博元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9.2条、第9.9条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余蒂妮、董事兼总裁车学东、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张丽萍、董事会秘书王寒朵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我部对此予以关注。”
记者致电博元投资证券办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经收到了该《决定》,“但公司当时缘何没有进行信披,我不是很了解,待董秘回来后给予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金泰天创成立于2001年7月2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珠海信实持有金泰天创51%的股权并控制其董事会,金泰天创于2012年9月纳入博元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
记者查阅博元投资2013年年报发现,报告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为13032.50万元。而博元投资2014年一季报中,公司货币资金为1553.64万元,较年初下降了88.08%。对于货币资金的暴减,博元投资在2014年一季报中解释为“银行存款减少,应收票据增加”。实际上,在这减少的1.1亿元货币资金里就包含“珠海信实借给中信安泰的2000万元”。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