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恶的光明

  刚刚过了羊年春节,还没来得及放炮闹元宵呢,柴静与雾霾的一场“私人恩怨”就把祥和宁静搅得噼里啪啦了。工业化和GDP是仙是妖咱也说不清,但可以断定:它的亲生儿子雾霾肯定是祸害。但不管怎么担惊受怕,我们总要乐观面对生活吧--吸食雾霾好几年了,好歹我的身躯依然健在。

  柴静的激情控诉中,汽车是一大罪魁。只不过,她只是朝着排放废气开炮。要说汽车的污染的祸害,还应该有噪音。否则,高架道路也不会费事安装隔音板,小区居民也不会往乱鸣喇叭的小轿车那里扔垃圾抗议,装修市场的双层隔音玻璃也不会热销。要说取人性命的祸害,汽车事故更直截了当--就在3月1日,深圳机场一部轿车就造成二十多人死伤。

  废气很呛人,噪音很烦扰,事故很残暴,但要论阴损险恶,非汽车大灯莫属!车灯带来光明,确保行驶安全,但是也可能置人于死地,而且你还很难抓到它的把柄。“光明”绝对是个褒义词,但是一想到汽车大灯的“正大光明”,就勾起我不堪回首的记忆,小心肝就不由得颤抖起来--这个祸害不一般啊。

  夜间行走陌生路段,最担心的是路况异常发生危险。偏偏我很喜欢极限户外运动,比如一年一度的“马自骑”(连夜骑行421公里的马拉松式自行车骑行运动)。长时间的夜路,没有高亮度、续航时间长的车灯是不行的。为此,我和小伙伴们在车灯上抛撒了不少钞票和心力。在七、八年前,不管路上有什么杂物、坑洼或者施工点,自行车的卤素前灯足够照亮前途。过了两年,同样亮度的前灯越来越显得黯淡。原因很简单:路上的汽车大灯越来越亮了,特别是对向大灯从大老远处就直直地刺向我们的双眼……在这种“辉煌前景”之中,自行车的卤素前灯形同虚设。终于,一部汽车驶过之后,我的眼睛经强光刺激而瞬间失明,旋即偏离方向,摔倒在路边,身上被干枯的灌木枝条刮破了好几处。也幸亏有灌木丛,否则摔下路基会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另一位车友就不那么幸运了,在次年的同样活动中,他连人带车撞在国道的金属护栏上,脖颈刮破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据说差几毫米就会伤及大动脉,后果不堪设想。这位车友是控车能力很强的自行车好手,而他没有看清护栏,对向来车的大灯难辞其咎。再后来,拜照明和锂电技术所赐,我们更新了高功率车灯,指望着在汽车大灯前还能分辨出前方路况。但没料到汽车们纷纷换上了更先进的氙气大灯、高亮度LED灯……我们的前途依旧“光明绚烂”!如今,遇到来车开着远光大灯,我们只能使出绝招:停下来,低头,等他们驶过再重新上路。为了保命,就牺牲比赛成绩吧。

  夜间在山区骑自行车的疯子毕竟很少,更多的人生活在城镇里。但市区的光明车灯更是罪行累累。在汽车论坛上,时不时会有相关话题。某位驾驶员被对面来车的大灯晃得睁不开眼,在降速的同时勉强保持行驶方向。视觉刚刚恢复了一点点,猛然看到前面一个行人,赶紧急刹车!要不是那位行人穿着鲜亮,百分之百会径直撞上去酿成大祸。如果是司机自己驾驶水平差,或者注意力不集中,那只能怪自己。但是被对向车灯晃了眼,着实令人气愤。

  也有一位执着较真的主儿,因为被晃了眼,车身与隔离栏擦碰。此君不甘心,调头追上大灯汽车去讨要说法。结果是无可奈何。原来对方车主当时开的就是近光灯而非远光灯。只不过亮度太高了,比一般的远光灯还刺眼。另外,因为灯光系统改换过,角度没有调节到最佳位置,导致近光灯的光线偏高,直射对方司机的双眼。

  这真是很郁闷的事情。如果是乱停车,我报警。如果发生碰撞后对方逃逸,我查看摄像头的记录。而对于超亮大灯还真没辙。行车记录仪都被晃得过曝了,人眼更难识别车牌号。就算真的找到了实际“肇事者”,人家灯一关你还是没证据。即便有了人证物证,也报了警,按照当前的法规,也很难给予对方足够的惩戒。唉!技术进步带来了更亮的灯,但愿文明也随之进步,让我们放弃险恶的超亮大灯。

  文/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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