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发票的产生与发展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电子发票,发票,会计
  • 发布时间:2015-04-28 14:44

  发票开具后,开票人和受票人都可以通过财税一体化软件,直接生成准会计记账凭证,同时与最后的纳税申报表相关联。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评定审核时,就可以通过系统直接稽核发票信息与申报信息是否一致。发票的缴销也是全程通过网络进行,首先在网上提交申请,系统审核确认与实物发票相符后准予缴销。由此看出,发票使用管理过程电子化程度越高,则电子发票的应用水平越高,就越能实现电子发票的功能。

  可见,电子发票的发展和应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高度信息化水平的管理信息系统来支撑。电子发票一般应具备以下的特征。

  1.发票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电子化

  发票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电子化,是电子发票最重要的特征。下面对发票管理使用的各环节进行逐一分析。

  (1)发票发行印制的电子化。发票发行印制的一般流程是: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印制计划,并将印制计划提交给授权指定的发票印刷机构,由其按照印制计划要求的发票种类、发票数量、发票本数、发票编码进行发票印制。待印刷完毕后,入到税务机关发票库里供纳税人领用。在此过程中,税务主管部门利用以往发票使用情况的信息和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初步制定发票的印制计划,在将盖章的纸质版发票印制计划提供给印制机构的同时,电子版也在信息系统里即核心征管系统里提交。同样,发票印制机构,在接到印制计划后,除了按照要求印制发票外,各类印制信息也必须以电子化形式传输给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即发票实物印制完成入库的同时,发票的相关电子信息也应入库。从发票印制的实践来看,我国各地税务机关基本已实现电子化,即电子信息与新印制发票实物信息同步产生,并保持一致。通常这个过程由发票印制管理系统实现。

  发票发行印制的进一步电子化方向,可以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在发票开具后台管理系统完成的情况下,可以取消发票号码代码的预先印制,统一由发票开具后台管理系统在开具当时给予赋码。纳税人在开票时都统一登录到此系统进行发票开具,纳税人在开票当时提出申请,发票后台管理系统实时给出赋码,发票发行与发票开具同步。二是发票监制通过电子印章的方式,或者直接取消发票监制章,完全通过电子数据监管发票使用情况。

  (2)发票领用领购的电子化。发票印制完成并入库后,纳税人即可进行发票领用。最初纳税人领购发票,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本、领购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税务服务大厅发票领购窗口进行领购。税务工作人员在审核纳税人的购票资格、历史领购情况及对以前领用的发票验旧缴销完毕后,方可提供给纳税人新的发票。这个过程往往繁复冗长,导致税务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工作量较大,纳税人也得忍受长时间的等候。窗口审验人员在时间长、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人工审核的差错概率较高,无法保证对每一份发票存根联进行详细的检查。目前工作实践中,发票领用环节的电子化,已经能实现纳税人的领用信息电子化。即纳税人领用发票的信息在税务征管系统中保存,并与纳税人基本信息相互关联。可以实现通过发票号码代码查询发票由哪个纳税人领用。但验旧环节还没有实现电子化,仍然需要人工查验。部分省份能实现纳税人在线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由发票印刷厂通过快递方式直接邮寄到户。如安徽、深圳等省市的税务局已经实现这一方式。

  发票领用环节进一步电子化的趋势在于:一是实现发票验旧环节的电子化。纳税人原有发票的信息应已完成采集,在纳税人提出验旧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验旧文件,并将相关比对结果,如与纳税人申报信息比对、与受票方申报信息比对、与第三方采集信息比对的结果列出,各方数据比对一致,即可完成验旧。由此可以看出,电子发票的验旧不再是对发票纸质的查验,而是对纳税人当期发票开具行为的查验,确定其不存在明显的开票信息与申报信息失真情况。如果发现存在比对不符情况,则即暂时停止开票人开票资格,税务部门展开后续的核查流程。二是实现发票领新环节的电子化。纳税人无需再提交各种资格证明文件,电子身份认证无误后,即可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文 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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