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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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0-15 10:02
我市民营经济比重已经达到96%以上,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拉动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等方面作用重大。经济新常态下,我市民营经济又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是我市党委政府和民营企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丹东市民营经济发展历程和良好态势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市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加。改革开放之初,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数量很少;1992年社会主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确立,我市开始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民营经济队伍迅速壮大;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截至2015年6月底,我市实有各类内资市场主体127264户,注册资本1030.04亿元,其中私营企业22065户(含分支机构),注册资本694.59亿元,个体工商户99986户,资金数额47.14亿元;实有外商投资企业741户(含分支机构208户),投资总额32.23亿美元,注册资本22.78亿美元。仅就2014年新登记公司制企业和认缴注册资本分别增长104%和268%。
产业布局集群式发展。1988年国务院批准丹东为沿海开放城市。1992年国务院批准丹东设立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为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先后出台了许多政策,我市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机遇。2006年省政府批准设立了辽宁丹东产业园区,享有省级开发区权限;2007年辽宁省“五点一线”发展战略将丹东纳入其中,丹东形成了“一港五基地”的临港产业布局;2009年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丹东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新沿江沿海经济带大开发、大开放的总体发展思路;今年丹东又被列入全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我市民营经济仅仅抓住上述机遇,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充分利用各种经济开发区、合作区、产业园区等载体和平台,通过区域集聚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如丹东新区的仪器仪表产业、手表工业、环保产业等,东港的再生资源产业、风电装备制造产业、特色食品加工产业等。主导产业不断做大做强,东港、凤城分别成为全国草莓、板栗第一县,宽甸成为全国人参生产基地县。
运行质量逐步提高。几十年来,在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共同作用下,我市民营经济运行质量逐步提高,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长16%,新增规模以上企业40户、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30户。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20户,农产品创汇值8.3亿美元,居全省第2位。列入省重点考核的4个产业集群年销售收入均突破百亿元。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创名牌活动,创造了黄海客车、曙光车桥、丹热牌燃气表等国际名牌,黄海、丹玉等中国驰名商标,凤城老窖、五一八曲轴等省级名牌,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奠定了基础。积极探索运用资本市场谋求发展,欣泰电气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辽宁参仙源参业成为我市第一家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及全国首个人参加工上市企业。此外,民营经济的社会贡献也明显提升,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市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支撑,对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小康社会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2014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绝大部分都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民营经济对税收贡献越来越大。
丹东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存在的主要问题
伴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进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规模偏小、层次较低。首先是规模偏小,尤其是对整个产业有巨大引领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很少。其次是层次偏低,一是市场主体层次低,目前,我市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之比为4.53:1,而全国平均水平为3.54:1,可见我市个私之比明显偏高,表明主体层次较低。二是产业层次低,产品技术含量低,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民营经济运行成本较高,发展后劲不足。一是资金问题。融资难融资贵是民营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赖银行间接融资,手续繁琐,融资成本高。二是税费问题。税费种类繁杂,多达几十种,高税费使得企业利润增长空间大大降低。三是人才问题。我市人才总量偏少,尤其缺乏高水平管理人才和高层次技术人才,而且人才政策落实困难,造成企业发展后劲不足。
营商环境不够优化,市场主体缺乏活力。一是行政审批依然较多,审批行为不够规范,审批监督不够有力,有些已经取消或调整的审批项目没有得到完全落实。二是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没有理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能尚未明确,不能形成协同共管,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
加快丹东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经济新常态下,只有加快我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才能不断提高我市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从而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新活力。营商环境对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至关重要。一是简政放权,做实行政审批和市场壁垒的“减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做好各级简政放权承接工作,进一步理顺应下放的各项管理权限,深入开展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再造审批流程,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放松对民营企业管制,做好市场空间和创业天地的“加法”。转变政府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充分调动广大民营企业的积极性,激发其转型升级的动力和活力。三是加强对职能部门审批权力运行监管,加强对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调整经济结构,发掘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新潜力。合理的经济结构是一个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基本要求。一是调整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做强骨干企业,增强内生动力,带动行业和产业链共同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工信部命名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助推小微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向企业升级。逐步形成以骨干企业为引领、中小微企业紧密协作的市场主体结构。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重点推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使传统产业“老树发新芽”;推动服务业大发展,把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支点,尤其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三是调整优化布局结构。按照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管控,引导民营企业按照区域功能定位;加快专业化协作园区建设,大力推行产业分工协作联动发展模式,通过强势产业带动,实现民营经济由散落到集聚、由粗放向集约发展。
强化要素保障,增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新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从而增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力。一是强化资金保障。以增加中小企业融资为核心,不断拓宽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企业上市等多种融资渠道,使金融更好的服务于民营经济;搭建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合作平台,积极开展“助保贷”业务,由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共享信息资源,协同控制风险,有效破解中小企业因保证和抵押不足而面临的融资困境。二是强化人才保障。将民营企业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加大对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搭建对民营企业技能培训平台。三是强化技术保障。加强产学研合作,以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为载体,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解决企业在人才、技术等方面难题,切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抓好国家、省、市级创新示范企业培育,重点新产品试制投产,重点新技术、新工艺项目实施,切实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刘红霞 周静言 马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