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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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0-15 10:16
随着经济发展、体制创新,行政事业单位从事应纳税费的经济活动行为已相当普遍。但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税费征收管理一直是难点和薄弱环节。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工作中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一些规定,导致偷税行为时常发生,日常管理还较为薄弱。因此,加强对税收收入的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收的管理不仅有利于单位的发展,更可以促进国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经多次费改税,很多收费项目减并,但是在国家城镇化建设日益加快之际,行政事业单位的功能日益增多加强,有些功能介于政企之间,为行使这些功能仍在收取一定费用。由于种种原因,税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管不力,导致部份行政事业单位成了税收流失的重要缺口。因此,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管理工作不容忽视。
行政事业单位税收流失情况较为严重
思想认识存在一定偏差。由于很多部门与税务部门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税务部门碍于情面,没有依据税法规定进行深入管理,没有要求将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正常的税务管理;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准确,有的根本就不知道行政事业单位要缴纳所得税,总强调自己是事业单位,有财政拨款,不必纳税也没有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涉税问题。对财政拨款以外的应税收入多年不申报纳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以来未纳过税,税收观念较差,总认为自己也是吃“皇粮”的,不需缴纳任何税收,错误认为纳税是企业、工厂、商店、平民百姓的事,“官方”无须纳税,这种观念对其履行纳税义务起到了消极影响。
应税收入申报不实。首先,营业税流失严重。涉及征税的收费项目应缴营业税的行政事业单位很少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大部分未纳入正常的税务管理,且应税收费项目没有税务发票,大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例如,行政事业单位有些业务为应税收入,需要申报纳税,如:门面房出租收入;培训收入等,由于对于这些收入,要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再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者全额或者按百分比返还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补充经费不足。其次,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有个别单位对履行代扣代缴工作不重视。表现在有的单位嫌麻烦,对大的收入项目扣税,小的收入项目不扣税;有些虽然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但因财务人员不重视或者人员变动不能妥善保管代扣代缴税款的相关资料,给日常的税收管理和专项检查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对取得的发票入帐把关不严。财务人员只关注原始凭证,而忽视会计原始凭证附件的作用,认为附件是可有可无的,其存在与否没有多大影响,以至于出现经办人员不索要或不出示附件、会计人员不核对或不保存附件的现象,对相关的经济业务事项缺少辅助性说明,如以往来结算收据、花名册、证明等不符合规定的收款凭证代替正式收款凭证或发票进账列记支出;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缺少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或以未加具印章的传真件、复印件代替收款凭证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对策
强化税收管理意识。首先,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税收政策的宣传,促进其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切实增强事业单位纳税意识,营造诚信纳税社会氛围,树立扣缴义务人观念,使其能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其次,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税法学习。召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采取集中培训、座谈会等方式对税收政策进行学习,让他们在进行财务管理时依法正确执行税收政策法规,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实申报各项应缴税款。第三,有针对性地制作税收宣传材料,努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纳税意识,特别是要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纳税观念,强化其依法纳税意识,根除其以自己是行政管理部门的心态。第四,税务人员要将有关文件发放下去,把税收政策送到他们的手中,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办证、纳税申报等纳税程序的耐心细致辅导工作,促使其增强纳税观念。
如实申报应税收入。首先,加强营业税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收入应征的房地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管理,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税务机关都必须列入日常的税收征管。税务人员要经常到单位了解情况,检查报表、收入账簿,掌握出租房产数量,掌握应缴税额,形成征纳双方书面认可的土地面积。其次,加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管理。对未实行代发工资或虽实行代发工资但扣缴不全的行政事业单位告知必须建立支付个人收入的申报制度,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继续抓好由财政部门代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作,税务部门应派专人进行管理,负责与代发工资部门共同计算好每个人扣缴税额,及时开票入库。
严格把关发票入账行为。首先,建立健全费用报销制度。规范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各单位在办理经济事项时,必须取得合规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制。同时,规范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单位会计核算部门或财务主管人员按照统一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对审批程序作了相关规定。其次,整治会计基础工作。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以票控税是多年来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的有效配套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及服务性收入都应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发票纳入正常管理,并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在收取房租收入、转让不动产等应税收入时必须使用地税发票,不得以财政性收款收据代替税收发票。
当前,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地方税收征管,要在做好宣传、纳税辅导工作的同时,对行政事业单位缴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清理,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缴纳税费意识,提高履行缴纳税费的能力,更好的承担相应缴纳税费的责任和义务,以充分体现税费的公正性,理顺税收征纳双方的关系,共同维持税法的严肃性,从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