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的生意

  • 来源:综艺报
  • 关键字:阿里巴巴,腾讯视频,乐视网
  • 发布时间:2015-11-03 10:36

  阿里巴巴45亿美元全资收购优酷土豆,不在意料之外。大手笔布局“娱乐+健康”产业的阿里,去年12.2亿美元入股优土,就已奠定了今天的主基调。

  其实,网络视频行业的归宿,在2006年YouTube以16.5亿美元委身谷歌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因为,这不是一门独立的生意。

  不是一门独立的生意,丝毫不影响在线视频的巨大价值。如果没有YouTube,很难想象谷歌在面对Facebook的崛起时,还能保持搜索和总体流量的优势,并在基于兴趣的社交关系聚合上不至于落后太多;如果没有优酷土豆、爱奇艺、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乐视网等中国在线视频平台持续的烧钱投入,中国互联网会少了一个兼具全民性和高黏性的业务板块,文化娱乐产业也少了源源不断的IP储备和精品IP的变现管道。

  说在线视频不是一门独立的生意,是因为相较于刚性的成本结构(包括但不限于传输分发成本、版权采购与IP培育成本、市场与营销成本等)来说,其收入结构较为单一,占大头的是广告,会员付费增长快但基数小,游戏或电商的联运依然处于摸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意义上可规模复制的商业模式。

  基于内容+智能硬件终端的捆绑,可能是一条路,这也是乐视迄今为止尚能保持独立运作的原因。但反过来看,乐视也早已不是一家纯粹的视频网站了。

  最近一年间,中国互联网细分行业并购很多,租约车领域的“滴滴+快的”,团购领域的“美团+大众点评”,在线旅游行业的“携程+艺龙”,生活服务领域的“58+赶集”,等等不一而足。

  考察这些并购案的动机,自然是通过细分领域“老大+老二”,实现安全的市场份额垄断,摆脱烧钱不止的尴尬,然后再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建立起可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

  市场从分散走向整合,一般来说标志着产业步入成熟,但这有一个前提,即该细分领域的业务模式可以成就“一门独立的生意”。没有这个前提,就是把该行业所有玩家都兼并重组成一家公司,也无法达到预期。

  那么,什么是独立的生意?

  首先,需求是明确的,对应需求的消费是直接的。譬如搜索,商家有投放竞价排名广告的明确需求;譬如电商,消费者有比较购物的明确需求,商家有在更好的流量入口位置展示的明确需求;譬如手机,消费者有获得更好性价比产品的需求。所以,百度可以、京东和阿里可以,小米也可以。但是,凡是念叨着“羊毛出在猪身上,狗买单”的创业者,还没见到成功的。

  其次,流量是廉价的,获取流量的能力是独立的。互联网已经发展了20年,该上网的用户全在网了,全网流量份额也已被瓜分殆尽,如果不能基于刚性需求、提供极具特色的直接流量入口,就没有独立的流量获取能力,如果获取流量的成本无法做到相对廉价,那么就只能是给BAT打工。所以,网络游戏可以,YY秀场可以。但是,数千家O2O创业公司,迄今已经关停了小一半,据说未来6个月还要关停一多半。

  再次,竞争力是独到的,护城河是水很深的。凡是健康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绝不在于巨额资本支持下的消费者补贴。如果仅仅靠烧钱维持市场份额,靠“倒贴”留住用户,一定无法长久。核心竞争力,可以来自技术,譬如云、芯片、人工智能;也可以来自物流体系,譬如京东烧钱烧出的数万物流大军。但如果一味烧钱,却无法建立起核心竞争力,如美团,那么估值越高就越难受。这可能也是在巨额融资失利传言之后,美团迅速与大众点评牵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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