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看待声名

  倘若把自己从芸芸众生中分离出来,从某个高度俯瞰,那么梦想成名这一人类的愚行就会显得可悲并且值得同情。尽管有人无此弱点,这事还是让我们感到惊奇。

  很久以前,一个人有可能知名于邻里,知名于乡间,知名于他生活的那个县。那时没有报纸、广播和电视来传播某人的不同凡响,虽然时常也有壮汉、怪人和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声名远播至本县以外。

  比如说,饕餮怪物比托夫特便在整个立陶宛鼎鼎有名。另一位老爷,帕什凯维奇,或者叫帕什卡,名声略逊。他用立陶宛语写诗歌颂他庄园里的一棵橡树,为这棵树取名为鲍伯利斯。不过这棵橡树的大名还真的留传了下来,密茨凯维支将它写入《塔杜施先生》,使之名垂后世。

  歌谣总能使一些名字成为不朽,即使是那些不起眼儿的希腊小国国王的名字,也因《伊利亚特》而永存。他们往往是些战争英雄,尽管由于荷马我们也记住了海伦和卡珊德拉的名字。自从个体的人变成亿万大众的一员,并且与大众一样无名无姓,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在报纸上、银幕上看到影星和运动员,他感到自己的籍籍无名是一种痛苦。他渴望以某种形式显示自己的独特存在,这可能成为一种真正的激情,为此人们会采取不同的方式。“我在这儿!”他在一本发行量极小的薄薄的诗集中这样喊道;他写下意在为自己打开知名度的小说;我们或者也可以猜测,那些异常之举,包括犯罪,往往是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到行为者的身上。

  然而,这种游戏与其说是他与大众人群之间的关系,毋宁说是他与他身边的环境,他的家庭、同学、所归属的职业圈之间的关系。

  我不妨在此说说我自己的经验,说说我在维尔诺求学和文学活动的开始。在预科学校,我的作文好像写得还不错,但我已记不得什么了,除了早年间对生物学的兴趣。我也曾在一次文学比赛中获奖,凭的好像是一首十四行诗,但对此,我仍是零记忆。然后是上大学,写作班,“灾祸派”,急切地希望博得同行的赞许。这种赞许是我所需要的。至于那些不懂诗歌的公众,我为什么要在乎他们怎么看呢?我想要得到的是行家对我价值的肯定。我曾将行家这一头衔赠予我的几位朋友。渴望得到认可是人的基本需要,你可以从这个入手来研究各个不同的社会,问一问人们都用什么手段来确保其雄心的实现—爵位、荣衔、封地、金钱?

  交战的士兵勇于拼杀,难道不是出于这样一种心理:在自己的队伍中即使不能争先,至少不能落后?声名的本质在于它虚无缥缈。如果人们说到一个人的鼎鼎大名而不知其大名何以鼎鼎,那么这个大名有什么意义?

  说到底,这就是每一座大城市里的大多数纪念碑的命运;它们变成了符号,而内容却蒸发了。

  人的数量越多,越能见出声名的专业局限性;这就是说,一位天体物理学家会知名于其他天体物理学家,一名登山家会知名于其他攀登过众多山峰的人们,一个象棋大师会知名于其他象棋大师。

  多元的文明唆使人们区隔成不同的小团体、俱乐部、小圈子、秘密社团的分会、诗歌读者会,甚至更狭窄:俳句爱好者或五行打油诗爱好者、摄影师或皮划艇赛手。

  当然,诺贝尔奖会带来某种规模的声望,但一个人不应该忘记,相对而言只有极少数人明白为什么某人会获奖,因为在人群当中,诗歌读者的比例并不大—不同国家的诗歌读者群也只是略大一点或略小一点。

  (编辑 朱晓婷)

  文 米沃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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