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事故保险赔付追踪:8家公司已赔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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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动车事故,保险赔付,7.23事故,温州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1-08-08 09:52
在温州“7?23”甬温线动车事故发生后,温州保监分局协调部署保险业参与抢险理赔的具体工作。
至截稿时,据《投资者报》不完全统计,此次事故中,有8家保险公司共需赔付至少300万元,涉及遇难人数23人次,目前已赔付200多万元。
其中保险公司的赔付多为遇难者赔付。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人寿险可以重复理赔,也就是说,投保人在身故后获得有关部分的赔偿后,还能够按照当时的投保情况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但是对于医疗险,则要到医疗结束后再进行赔付,如果铁道部已为受伤者赔付,则保险公司不再重复理赔。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家保险公司表示,在发生列车追尾事故后,保险公司已在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迅速做好出险客户的理赔准备。
第一时间主动排查
事故发生后,温州保监分局召集辖内保险公司召开紧急会议,协调部署保险业参与抢险理赔的具体工作。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向记者介绍,事故发生后,中国平安旗下寿险、产险、养老险等驻温州分支机构第一时间成立联合查勘理赔服务组,通过下述4条途径获取死伤者的信息:一,相关事故处理部门公布的死伤人员清单;二,现场走访医疗卫生救援单位;三,通过事故家属及投保单位报案信息的核实;四,中国平安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11”,为客户提供24小时跨区域报案及咨询服务。
太平人寿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浙江、福建两省分公司同时开展紧急排查工作,理赔服务人员于7月24日上午即奔赴温州各大医院进行实地排查,将所能获取的遇险人员信息与公司客户数据库进行逐一核对。
同时,中国人寿、中国人保、新华保险、泰康人寿、阳光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个渠道积极应对赔付事宜,接受客户咨询,指导客户进行理赔。
遇难者获赔约200万
据《投资者报》统计,截至目前,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保、太平人寿、阳光保险、新华保险、泰康人寿8家保险公司已经实现赔付的保险金额为200多万元,多为遇难者的人寿险或者意外险赔付。
8月3日,来自中国平安的消息称,已确认的平安客户人数32人,其中10人身故,22人受伤,预计赔付涉及金额104.1万元,这一金额仅为身故预计赔付金额。
中国人寿、中国太保等保险公司的数据仍然是7月27日、28日公布的赔付数据:截至 7 月 26 日 19时 ,中国人寿已核查确认公司出险客户 17 人,其中受伤 12 人、身故 5 人,涉及保额 90 万元。目前,已为两名遇难客户家属支付理赔金 12.6 万元。
截至目前,太平洋保险通过多方排查,确认共有4名客户在“7.23”事故中遇难,均为生前投保太平洋寿险“安贷宝”的被保险人。太平洋保险已向其中3名遇难客户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共计75万元,另一名遇难客户的理赔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待受益人同意后随时给付。
据了解,此次身故受伤的客户主要是购买了一些寿险的分红险、万能险、还有一些附加意外险;另外就是养老险。意外险以短期为主。
以平安赔付的一名遇难者为例。7月25日下午,中国平安理赔人员经调查确认某遇难旅客为公司客户,该客户同时拥有平安寿险、养老险和平安银行信用卡附赠险三份保单,涉及列车意外伤害险、短期意外伤害险、列车意外医疗险等,累计保险赔付金额34.8万元。
在此次事故中中国平安接到客户报案涉及赔付险种主要为寿险和意外伤害险,险种责任为“因意外或疾病身故,按保险责任支付保险金额”。
太平人寿经过紧急排查,确认一名福州客户在此次事故中遇难,并确定赔付金额为15万元。据悉,该客户为男性,今年5月31日,其妻子通过电话营销渠道,为他购买了一份太平人寿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吉祥安康B款”(含身故责任),其中身故保险金为15万元。
由于投保险种不一样,因此,最后的赔付金额差别也很大。据新华保险有关人士介绍,由于该客户投保的是银保产品为主,因此按照合同中的意外险赔付,金额为3.4万元。
上述保险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人寿险可以重复理赔。由于这些人寿险直接与投保有关,因此不管其他部门对遇难者如何赔偿,只要投保人有保单,那么保险公司还是会按照保单的内容赔付,并不会与其他赔偿冲突。也就是说,遇难者家属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时,并不会影响到事故善后组对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的赔偿。
尚未进入伤者赔付阶段
遇难者赔偿基本进入尾声,不过对于受伤者的赔偿还未真正开始。8月3日,温州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士表示,善后小组对伤者的赔付事宜未有结果,还在商谈之中。
据上述保险公司人士分析,至于受伤者赔偿,一方面要看伤残情况进行确定;另一方面,医疗费用也要等医疗结束后进行赔付。由于这些工作还没有结束,因此,目前还不能确定怎么赔付。而医疗险是不能重复理赔的,也就是说,如果有关部门对医疗费用已经进行了赔付,那么保险公司就不再赔付。
据《投资者报》记者采访及统计,上述8家保险公司共涉及保险客户74人次,对于遇难客户大多已经进行了理赔,不过对于受伤客户的理赔还在进行当中。
中国平安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受伤客户仍在医院治疗,目前已经全部进入理赔流程,由于事故善后工作还在继续,中国平安对出险客户的排查和理赔工作也在继续进行中,总计赔偿金额暂时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统计数据。
上述保险业人士表示,对于受伤者来说,医疗费用不能重复理赔,不过有一项住院津贴不受此限制。如果投保的险种当中涉及到住院津贴,那么只要住院就可以得到住院津贴的理赔。
据阳光保险介绍,在经过持续三天的排查,该公司的首例受伤客户已找到,相关赔付工作也已于7月26日中午完成。
在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内,阳光保险集团总裁室的王永文先生亲手将7000元理赔款交到客户李明彦的手中,此例赔款就是一次性住院津贴7000元。
客户李明彦所在的福州海陆达贸易公司曾为员工购买过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附加团体住院津贴。这份保单于2011年1月份生效,为期1年。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温州各医院收治病人的费用都是政府垫付。
8月3日,温州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善后小组就伤者的赔付已经进行了磋商,但是还没有明确结果。
《投资者报》 记者 张东红
……
至截稿时,据《投资者报》不完全统计,此次事故中,有8家保险公司共需赔付至少300万元,涉及遇难人数23人次,目前已赔付200多万元。
其中保险公司的赔付多为遇难者赔付。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人寿险可以重复理赔,也就是说,投保人在身故后获得有关部分的赔偿后,还能够按照当时的投保情况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但是对于医疗险,则要到医疗结束后再进行赔付,如果铁道部已为受伤者赔付,则保险公司不再重复理赔。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家保险公司表示,在发生列车追尾事故后,保险公司已在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迅速做好出险客户的理赔准备。
第一时间主动排查
事故发生后,温州保监分局召集辖内保险公司召开紧急会议,协调部署保险业参与抢险理赔的具体工作。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向记者介绍,事故发生后,中国平安旗下寿险、产险、养老险等驻温州分支机构第一时间成立联合查勘理赔服务组,通过下述4条途径获取死伤者的信息:一,相关事故处理部门公布的死伤人员清单;二,现场走访医疗卫生救援单位;三,通过事故家属及投保单位报案信息的核实;四,中国平安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11”,为客户提供24小时跨区域报案及咨询服务。
太平人寿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浙江、福建两省分公司同时开展紧急排查工作,理赔服务人员于7月24日上午即奔赴温州各大医院进行实地排查,将所能获取的遇险人员信息与公司客户数据库进行逐一核对。
同时,中国人寿、中国人保、新华保险、泰康人寿、阳光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个渠道积极应对赔付事宜,接受客户咨询,指导客户进行理赔。
遇难者获赔约200万
据《投资者报》统计,截至目前,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保、太平人寿、阳光保险、新华保险、泰康人寿8家保险公司已经实现赔付的保险金额为200多万元,多为遇难者的人寿险或者意外险赔付。
8月3日,来自中国平安的消息称,已确认的平安客户人数32人,其中10人身故,22人受伤,预计赔付涉及金额104.1万元,这一金额仅为身故预计赔付金额。
中国人寿、中国太保等保险公司的数据仍然是7月27日、28日公布的赔付数据:截至 7 月 26 日 19时 ,中国人寿已核查确认公司出险客户 17 人,其中受伤 12 人、身故 5 人,涉及保额 90 万元。目前,已为两名遇难客户家属支付理赔金 12.6 万元。
截至目前,太平洋保险通过多方排查,确认共有4名客户在“7.23”事故中遇难,均为生前投保太平洋寿险“安贷宝”的被保险人。太平洋保险已向其中3名遇难客户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共计75万元,另一名遇难客户的理赔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待受益人同意后随时给付。
据了解,此次身故受伤的客户主要是购买了一些寿险的分红险、万能险、还有一些附加意外险;另外就是养老险。意外险以短期为主。
以平安赔付的一名遇难者为例。7月25日下午,中国平安理赔人员经调查确认某遇难旅客为公司客户,该客户同时拥有平安寿险、养老险和平安银行信用卡附赠险三份保单,涉及列车意外伤害险、短期意外伤害险、列车意外医疗险等,累计保险赔付金额34.8万元。
在此次事故中中国平安接到客户报案涉及赔付险种主要为寿险和意外伤害险,险种责任为“因意外或疾病身故,按保险责任支付保险金额”。
太平人寿经过紧急排查,确认一名福州客户在此次事故中遇难,并确定赔付金额为15万元。据悉,该客户为男性,今年5月31日,其妻子通过电话营销渠道,为他购买了一份太平人寿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吉祥安康B款”(含身故责任),其中身故保险金为15万元。
由于投保险种不一样,因此,最后的赔付金额差别也很大。据新华保险有关人士介绍,由于该客户投保的是银保产品为主,因此按照合同中的意外险赔付,金额为3.4万元。
上述保险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人寿险可以重复理赔。由于这些人寿险直接与投保有关,因此不管其他部门对遇难者如何赔偿,只要投保人有保单,那么保险公司还是会按照保单的内容赔付,并不会与其他赔偿冲突。也就是说,遇难者家属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时,并不会影响到事故善后组对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的赔偿。
尚未进入伤者赔付阶段
遇难者赔偿基本进入尾声,不过对于受伤者的赔偿还未真正开始。8月3日,温州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士表示,善后小组对伤者的赔付事宜未有结果,还在商谈之中。
据上述保险公司人士分析,至于受伤者赔偿,一方面要看伤残情况进行确定;另一方面,医疗费用也要等医疗结束后进行赔付。由于这些工作还没有结束,因此,目前还不能确定怎么赔付。而医疗险是不能重复理赔的,也就是说,如果有关部门对医疗费用已经进行了赔付,那么保险公司就不再赔付。
据《投资者报》记者采访及统计,上述8家保险公司共涉及保险客户74人次,对于遇难客户大多已经进行了理赔,不过对于受伤客户的理赔还在进行当中。
中国平安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受伤客户仍在医院治疗,目前已经全部进入理赔流程,由于事故善后工作还在继续,中国平安对出险客户的排查和理赔工作也在继续进行中,总计赔偿金额暂时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统计数据。
上述保险业人士表示,对于受伤者来说,医疗费用不能重复理赔,不过有一项住院津贴不受此限制。如果投保的险种当中涉及到住院津贴,那么只要住院就可以得到住院津贴的理赔。
据阳光保险介绍,在经过持续三天的排查,该公司的首例受伤客户已找到,相关赔付工作也已于7月26日中午完成。
在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内,阳光保险集团总裁室的王永文先生亲手将7000元理赔款交到客户李明彦的手中,此例赔款就是一次性住院津贴7000元。
客户李明彦所在的福州海陆达贸易公司曾为员工购买过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附加团体住院津贴。这份保单于2011年1月份生效,为期1年。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温州各医院收治病人的费用都是政府垫付。
8月3日,温州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善后小组就伤者的赔付已经进行了磋商,但是还没有明确结果。
《投资者报》 记者 张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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