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去苏格兰高地吗?记得一定要吃吃haggis 啊,苏格兰最古老,最著名的菜式。”这是我出发去苏格兰之前,微博上一条粉丝的留言。“最古老”三个字属于我的“三步断魂散”,于是我默默地把“要吃到haggis”这个念头镌刻在脑子最深处。
Haggis 是什么?每次我这样问那些在苏格兰待过的人,都会换来一个促狭的微笑:“你自己去吃吃看嘛”。
当然,我已经算是幸运的了,因为他们干脆告诉美国佬:“haggis 是一种四条腿的动物,左边腿长,右边腿短,所以跑起来的时候难免会一直右转,转成圆圈地跑。于是你只要站在它们途经的路上,它们终归会一头撞在你身上,这就是打猎haggis 的方法。”可怜的是在苏格兰的神秘史上还真有一种叫这个名字的动物,于是很多美国人还是满怀希望地去苏格兰高地抓一只haggis 吃吃看。比较钻研的人还会得到另外一个答案:在希腊神话里,它其实根本就不是四条腿的走兽,而是一种香肠形状的,长在湖里的鱼——于是美国猎人们如果在森林里没有等到haggis,就只好去湖里碰碰运气。最后,这些猎人的口袋里装满了松鸡和鳟鱼,苏格兰人嘴里的haggis则鬼影都没有见到。
百度百科把haggis 翻译成“羊杂碎香肠”,听起来很温和。无非是把羊的肺、胃、肝、羊油脂,弄碎了,加点燕麦粉什么的,酿到羊肚里再煮熟切片嘛。这道菜在苏格兰地位之高,原因之一是苏格兰的国宝级诗人Burns 以无比的情感歌颂过它。他清苦而贫穷地死去,唯一吃得起的荤菜就是羊的内脏和下水。所以他为haggis 作了首诗,充满酸楚的诗意。至今,在每年纪念他的晚宴里,这依然是必上的名菜,只不过现在它的出场有了风笛的伴奏,被放在了银光闪闪的餐具里。
一个风凄雨冷的傍晚,我被寒冷逼进爱丁堡某个街角的一家餐厅里。餐厅门口写着since1895,里面坐着的全是衣着朴素但体面的当地老人。一般而言,这种面目的餐厅就是“味道正宗”的注脚。
进门,把大衣外面的雨水掸落,挂起来,坐下。这是一张小小的木桌,覆盖着一块老式样的绣花桌布,上面还压了块玻璃。桌上摆有小小的鲜花,朴素的胡椒盐瓶子。
“宝贝儿,今天真冷,你要吃点什么?”一个看起来跟我外婆一样老的胖老太太拿着纸和笔站在面前。
“请给我来一份haggis。”我毫不犹豫地说。
“噢,亲爱的,你确定吗?你知道它是什么吗?”胖老太太灰色的眼睛认真地看着我,担忧地问。
“当然,跟羊的内脏有关不是么?”我觉得很得意。瞧,可别小看异乡人呢。
“亲爱的,噢亲爱的,如果你不介意,愿意听听我的意见吗?先来半份怎么样,你可以尝尝看是否喜欢它。我再给你配点黑布丁。”胖老太太的眼神还是非常犹豫。
行。黑布丁的地位略比haggis 低一点,但在苏格兰美食里也算鼎鼎大名啊。对于这样的好意,我从来很领情。不多久,胖老太太就端着个盘子上来。盘子里只四片圆形火腿一样的东西,两片深褐色的是haggis,两片黑色的是黑布丁。
我毫不犹豫地先切了一大块haggis 塞进嘴里——如果不是从小30余年的教养综合发力,外加瞥到胖老太太注视的目光,我几乎要当场把嘴里的东西吐在桌上,再呸呸呸地清干净嘴巴,然后跑到雨地里去哀嚎了。
我动用了全身所有的力量把它吞下去,感觉像吞了整整一个最脏最臭的羊圈,同时那种略带温度的黏糊的口感令我产生了相当不幸的联想。呃!
黑布丁怎样?纯羊肝做成的它,名气仅次于haggis,但我发誓,它对人的惊吓程度可真是丝毫不让。
“请问,我可以再看看菜单吗?”我愁眉苦脸地冲胖老太太说。她宽厚地笑了一下,拿走我面前的haggis 和黑布丁,眨了一下眼睛:“当然有,宝贝儿。”
撰文_蔻蔻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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