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时尚版的众卿而言,仅次于“午饭吃什么”的天问是:“加班吃什么”。
一众吃货每到月末奋笔疾书的加班之时,想象力统统上缴,最后以点比萨收场。一听到外卖小哥的呼喊,大家自觉进入中场休息,热热闹闹呼朋唤友围成一圈,像是到乌托邦的大锅饭时期,不挑不选拿下自己那份,聊天打趣几句,然后迅速归位战斗。风卷残云般,盒子一扔,不曾留下一片云彩。可后遗症还是有的。三五个月下来,但凡闻到比萨味,我的胃都会自动加载情景记忆翻涌一阵。
脑细胞恢复正常时,想想吃货就算是草率决定也颇有道理:比萨这种食物,简单、方便、营养,能调众人口,性价比在快餐中实乃上佳之选。更重要的是,一块温饱,两块撑死,决不让正在赶稿的众人多恋战一时。吃到最后,往往把上面的馅料挑来吃了,总剩下吃不掉的厚饼底。
终究,这忙碌中的温情一刻,还是失之粗糙了。若是时间充裕,我大概不会选比萨当正餐的。在去乐凯撒之前,我对比萨有点陈见。
刚一进店,就觉得哪里不对:在180度全开放的厨房中,赫然看到小师傅在空中甩饼。原来意式比萨的饼底都是现场手抛成形的薄底,完全不同于平时点的美式比萨的大厚底,第一印象,我心里的成见就先去了一分。乐凯撒作为榴莲比萨的首创者,自然是要先上招牌。榴莲类的制品我吃过不少,榴莲蛋糕、榴莲、榴莲泡芙、榴莲班戟,但榴莲比萨我在别处还真没吃过。为什么其他地方效仿不出来?朴实的店长只答我三个字:食材好。
我正要翻白眼,食材好不如去吃生榴莲,面前上的一份竟是猫山王榴莲比萨。“猫山”是马来文果子狸的音译,果子狸嗅觉灵敏可鉴榴莲优劣,所以用“猫山王”来命名榴莲佳品。一口下去,熟透的果肉香甜与马苏里拉芝士水乳交融,馅料完全融入饼底,松软之中在口齿间又留下些许摩擦的薄脆感。所有食材各司其职,精细地照顾着每一处口感。我正在想如何评价,摄影师班伟一锤定音:我平时不吃生榴莲的都爱吃这个。对这种让人爱憎都极端化的食材,这大概是最好的评价。
我想起美国国会一个著名的校园午餐立法争议:比萨被认定是蔬菜。因为“番茄酱”被当成“蔬菜”来对待,所以一份抹了足够番茄酱的比萨也可以被视为蔬菜类食品。虽然奇葩又偏颇,但一种食品的属性确是可以由食材产生质变,无论口感或回味。
也许,加班的记忆,也可以不用是难以消化的厚饼底,我默默抄下他们的外卖电话。对于过硬的兄弟情,往往靠的是一起喝过的酒,一起打过的架。而对于我们上班族来说,这情谊大概来自一起加过的班,和一起分过的食物。
那为什么不让这记忆更美好一些。
文/Jane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