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简《识劫冤案》反映的秦代赀产税(下)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赀产税,识劫冤案
  • 发布时间:2014-10-14 16:04

  (续上期)

  其次,计赀征税的范围。赀财的多寡可以是任官的前提,也可以是迁豪的条件,同时更是政府征税或免税的依据。因此秦汉时期官府非常重视对民户赀财的掌控。那么什么样的财产需要进入计赀范畴?《识劫冤案》中列入家赀的有田、宅室、肆、舍客室、马、债款。稍晚几年的里耶秦简(2002年6~7月发现于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里耶古城1号井,共36000多枚)中有两份财产转移文书,简8-1443+8-1455正面:“高里士伍武自言以大奴幸、甘多,大婢言、言子益等,牝马一匹予子小男子产。典私占。”简8-1554正面:“高里士伍广自言:谒以大奴良、完,小奴□、饶,大婢阑、愿、多□,禾稼、衣器、钱六万,尽以予子大女子阳里胡,凡十一物,同券齿。典弘占。”(《陈伟: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爰书提到二位家长分别向儿子和女儿转移奴婢、牝马、禾稼、衣器、钱等财产,并由里典作了登记。禾稼,指谷物类粮食。《秦律十八种o仓律》有“入禾稼”之语。衣器,这里应指较贵重的私人财物。《吕氏春秋o遇合》“衣器之物,可外藏之”,高诱注:“藏私财于外也”。文中的财产转移由政府基层的里典来详细记录,不能不说跟赀产税的征收直接相关。另,睡虎地秦简《封诊式o封守》被查封的除了妻子儿女,尚有家室、臣妾、衣器、畜产。据此,秦时赀产税计赀范围应为田、宅室、客舍、肆、奴婢、畜产、禾稼、衣器、钱等不动产和动产。尽管这一时段的简文中未见车船等“乘物”的计赀材料,但如此大件且价格高的财物,想来是不会被遗漏的。小件的生活用品,应不被计入收税范围。后世史书所载“以衣履釜鬵为赀”的情况,则是对官吏计赀贫民时不公正现象的揭露,非社会常态。

  再次,赀产税的税率。目前已知的汉代对民户的赀产税征收税率有二条记载,一是《汉书o景帝纪》服虔注“訾万钱,算百二十七也”;二是《汉书o地理志下》记载王莽时“壹切税吏民,訾三十而取一”。二者都是按赀产额的比例来征税。前者税率约为1.20%,后者为3.33%。武帝时期算缗钱也按比率征收,但因主要对象为商贾,这里不予讨论。《识劫冤案》中,债款为68300钱,税超过660钱。若仅以660钱计,税率为0.97%。但660钱为量刑最高标准,超出部分在本案中未提及,所以这笔债款的具体税值不详。我们只能说此时赀产税税率大于0.97%,同时也不会超过王莽时期的3.33%。

  以上,我们通过岳麓书院藏秦简《识劫冤案》,对秦代赀产税的征收方式、计赀范围、税率作了初步分析。“匿赀税”一词的出现,不仅证实了秦代赀产税的存在,也为我们对后代赀产税的认识提供了新证。比如以往学界对《汉书o景帝纪》中“訾算十以上乃得为宦”中“訾算”到底是赀产税还是任官资格限制认识不一,颇有纷争。现今,由《识劫冤案》赀产税以及汉律与秦律之间的继承关系来看,“訾算”即赀产税应无疑义。还有唐代的两税法,德宗时宰相陆贽曾说“两税效算缗之末法,估资产为差,以钱谷定税”(《新唐书o食货志二》),认为两税法效武帝时算缗之征。现在看来这种说法恐未必确切。至少,从岳麓书院藏秦简来看,以赀财多少为标准,按比例征税纳钱的财产税征收办法在秦王政十八年就已经存在了,比算缗早了110多年。

  (完)

  贾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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