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卓著

  • 来源:家庭医药
  • 关键字: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5-08 08:38

  为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重庆市政府、市民政局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围绕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和养老机构规划布局等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养老服务取得突破性发展。2014年,全市完成221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并全部投入运营,累计完成建设投资2.13亿元。取得这些成果得益于以下工作的落实:

  1.科学规划。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加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七个一”的建设标准,即建立一套涵盖社区每位老人的基础资料、建设一个活动场所、配置一批设施设备、建设一支专业队伍、开通一条求助热线、创建一套服务标准、建立一套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此外还制定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基本规范》。

  2.加大扶持力度。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对符合建设规范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市级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适当补助,达到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条件的,优先纳入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储备库。

  3.规范管理服务。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培育和推广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创新运营模式,采取公建公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多种运营模式,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引进相关机构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日常运营,提供多渠道、全方位优质服务,受到社区老年人普遍好评。

  4.加强督促指导。2014年,市民政局召开了两次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会,并组织多个督导组赴区县督促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通报制度,结合日常抽查暗访情况,每季度对各区县建设进度及质量进行通报。

  2015年将突出适度普惠,使养老体系建设更上层楼。主要措施有:

  1.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措施。继续贯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精神,编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专项规划,制定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建立经济困难家庭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指导区县制定并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业各项政策,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建立运营补贴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探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行长效机制。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目录内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制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政府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2.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设4个市级示范养老机构和区县社会福利中心,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实施危旧敬老院改造。新建25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和1000个农村幸福院,办好民生实事。完善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对企业闲置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改造,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采取养老院设立医院、医院举办养老院、养老院与医院联办等形式,逐步提高医护型、养护型养老机构床位比例。鼓励境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扩大全市养老服务床位供给总量。力争全年新增床位3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张。

  3.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和《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开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换证工作,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法人登记。全面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保障入住老人合法权益。建立政府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制定出台入住评估标准,优先满足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入住需求。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优化从业人员结构,加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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