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因公开宣称“定期报告不保证真实”等信披违规行为,*ST博元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据了解,2015年4月,*ST博元在发布的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此“奇葩”的表态引起市场高度关注。
在监管的持续督促下,*ST博元于10月31日发布《关于定期报告整改的公告》,对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的声明承诺进行了更正,但仍未能逃脱被谴责的处罚。
近日,上交所对公司下发了《纪律处分决定书》并指出,做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董监高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司管理层对股东应当负有的诚信责任。而*ST博元管理层公开披露称不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和信息披露基本要求,损害了投资者权益,造成了严重的市场影响。
同时,年报显示,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9885万元,与公司前期业绩预告中预计的-1000万元的净利润金额差异巨大,且未及时予以更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因此,上交所决定对*ST博元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长许佳明、总经理陈栩、董秘何进、财务总监李红以及另外6名董事、5名监事也予以公开谴责。
(记者 赵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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