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四个关键

  以司法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标志,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模式相适应,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方式也发生了重大转变,由原来过度追求数量的粗放型发展,转变成追求质量与效率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如何才能实现知识产权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在我看来,有四个关键因素不容忽略。

  司法“严保护”。法制是知识产权制度存在与发挥作用的基础,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保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与管理等相关工作有序进行,才能有效地激励创新活动、保护创新成果。经过30多年不断努力,我国知识产权基本法律制度已逐步完善,不足之处在于,过去各法院司法裁判标准不尽统一,同时对侵权行为的判赔额度比较保守,客观上造成“维权难”现象频发。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已成为社会共识。随着专业的知识产权法院与知识产权审判庭陆续成立,我国法院在统一审判规则与审判标准、加大判赔力度等方面正不断进步。未来以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的建立为标志,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将进入“严保护”时代。

  行政“要适度”。市场与竞争机制,是知识产权制度产生和运行的基础环境,离开市场机制与自由竞争,知识产权制度将变得毫无意义。因此,除了制定必要的鼓励措施、引导政策与开展必要的监督检查活动,相关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行为一定要适度,切不能干扰创新主体的正常研发与运营活动。

  审查“快准稳”。审查是知识产权的“起点”,审查工作质量越高,权利就越稳定,后续纠纷越少。过去由于申请数量暴涨、人员紧张等原因,部分专利和商标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客观上增加了后续争议与诉讼的几率,更增加了权利人的负担。可喜的是,近一两年来,知识产权局相关专利商标审查工作重点已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未来审查工作将实现“快、准、稳”。

  人才“储备足”。人才是所有行业发展的基本要素。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紧缺,是当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客观上造成很多好的措施无法真正落地执行。在此呼吁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应即刻着手知识产权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好必要的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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