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组装厂上市 海洋王销售提成27%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海洋王,灯具,激励,销售
  • 发布时间:2012-08-20 11:06

  在宏观经济放缓,中国低端制造业步入困境的时候,在深圳有一家靠外购各类零部件,自己组装一下就销售的灯具公司还活得很好。公司不但有超过70%的毛利率、充沛的现金流,对销售人员的激励也做得很到位,这家公司就是海洋王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洋王)。

  《投资者报》分析发现:海洋王每销售100元灯具,成本仅为30元,而给销售员的提成却高达27元。而作为上市公司的勤上光电,每销售100元灯具,成本为68元,给销售员的奖励却只有2元。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海洋王销售团队分13路出击,纷纷搞定各地的政府和国企客户,充分演绎了销售“狼性”。只是这样一家营销导向型公司,靠激励政策而非核心产品来获得盈利,还需要到资本市场融资吗?

  高提成 激发销售“狼性”

  招股书显示:2009年至2011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0.97亿元、13.30亿元、13.94亿元,而同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17亿元、4.12亿元、3.97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41亿元、3.82亿元、4.40亿元。

  《投资者报》由此发现公司现金支付最多的项目(以报告期内数据合计)居然是员工报酬,而不是原材料款。

  这对一个制造业公司来说实属罕见,难道是因为海洋王是高科技公司,需要承担不菲的研发人力费用?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海洋王(含子公司)共有员工3504名,其中管理人员251名,生产人员396名,营销人员2499名,由此看出公司营销人员占比超过70%。

  《投资者报》分析了其期间费用,2009年至2011年公司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42%、42.11%、42.35%,管理费用率(含研发费用)分别为13.36%、11.50%、11.34%,财务费用率一直为负值。

  海洋王对销售团队的投入是其对管理及研发团队投入的近4倍。

  我们又进一步详细拆解其销售费用,其中工资奖金及福利费又占了大头,2009年至2011年其分别为2.65亿元、3.05亿元、3.59亿元,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62.96%、60.98%、64.08%。

  以勤上光电为例,我们比较了海洋王与行业之间营销费用的巨大差异。通过销售收入折算(以2009年至2011年合计数据),勤上光电每100元销售收入中,原材料成本占68元,而销售人员报酬为2元;而海洋王每100元销售收入中,原材料成本仅占30元,销售人员报酬高达27元。

  公司现在面临的诉讼案给了我们最好的注解,2012年3月19日,张雪梅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裁令公司支付其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6日期间的工资、加班费用、报销费用以及赔偿金共计409,408元。这就是说其个人平均每天的各项费用合计超过2.5万元。

  配件一攒 就可卖高价

  Wind 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1年灯具行业(选取雪莱特、佛山照明、阳光照明、勤上光电数据)毛利率分别为27.52%、25.96%、25.70%,而同期海洋王毛利率则分别为70.48%、70.72%、69.85%。

  即使剔除销售费,以修正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营业收入]计算,公司数据也远高于行业平均,显示出其“狼性”特征。

  以强光手电筒为例,根据淘宝网搜索数据,一般品牌在90元以下,欧司朗等洋品牌在140元至220元,而海洋王的产品则高达288元。

  价高则质优吗?一位不愿具名的同业上市公司高层表示:“照明不是海洋王的主业,一般是工业用灯,针对政府工程、矿山、钢铁、石化等行业客户,其质量算得上是中上等,但价格真的是超一流的,一般是别人的2-3倍。它主要是采用营业模式拓展市场,直接针对终端客户,服务确实不错,但生产很多是外包的。”

  我们又分析了公司报告期内的供应商结构,每一个单一关键部件基本上由一家公司长期大量提供,比如光源主要是金烘新机电、镇流器主要是倍思源电器、LED主要是鼎丰盛业、发电机主要是闽东本田。

  由此可见,公司并不自制任何关键部件,即便不是完全生产外包,也只是一个组装厂,这跟深圳、东莞等地遍布山寨模式无异,而公司对自身生产模式的描述居然是“主要为组装和检测”。■

  《投资者报》研究员 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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