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者不要管太多

  “每次去巴黎都要吐槽当地的食物越来越难吃”,美国经济学家与作家泰勒·科文已经对法国的餐饮绝望了。科文并非唯一对法国菜怨声载道的人,这大概也是法国政府打算引入新法令改善餐饮质量的原因吧。

  法国立法机构正在就一项唐吉可德式的“家常菜”法令(fait maison)进行讨论。根据法令,如果餐厅的菜肴是本店自制的(而非食品工业半成品),那么餐厅方面就可以使用“fait maison”的餐厅认证标识(一个有柄平底锅,上面加一个屋顶)在菜单上明确标出来。不过拜法国立法者所赐,“家常菜”的定义也是反复无常。

  这项法令似乎不太可能改善法国菜肴的质量,但却给我们上了一课:政府监管总在表面上解决问题,常常无法深入本质。

  首先,监管条例由政客制定,而政客总是与说客关系紧密。在“家常菜”法令中,商家购买某些制作好的工业加工原料来“组装”菜肴是可以算作自制的,比如冷冻鱼、剥皮去骨的鸡肉、洋葱粉。但让人困惑的是,有些半成品可以,有些半成品却不行:冷冻炸薯条不能算是自制的,除非,薯条经过店家再次烘焙的;切碎和真空包装的蔬菜可以算作自制的食物,而且一定要配制自制酱料,如果是用买来的酱料就不能算了。除了说这些条款是工业食品公司向政府游说后的结果外,否则实在无法理解。

  即便这些条款在逻辑上说得通,但法国政府依旧犯了管理者常犯的错误。借用美国管理学教授史蒂文·凯尔教授的话说,法国政府所做的是“明明需要B,却奖励了A”(引自《奖励变异曲之张冠李戴(On the Folly of Rewarding A While Hoping for B)》)。

  法国议会大概希望通过奖励“家常菜”食品的方式间接改善菜肴质量,这恐怕太乐观了,监管条例或许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想象一下,一位提供新鲜水果脆饼的大厨,同时还要销售一些工厂加工的蛋糕和布丁。根据法令,这位大厨必须将“家常菜”的标签贴在新鲜水果松脆饼的底部,而其他点心则没有此类标签。这就意味着大厨最终可能会放弃提供一切“家常菜”食品,以免其他食品遭到顾客的冷落。

  政策总是有缺陷的,而世界的运行微妙而不可预测。监管条例常常着眼于问题的最初表象,然后在人们真正关切的问题周边不停打转,最终事与愿违。

  “对顾客而言,如果连他们想要的食品的替代品都没有,他们也不会不买单”,科文这样认为。这是真理。英国人已经得到他们想要的美食——因为他们对待食物越来越随便,所以再不好的食物也就变得不那么难吃了。

  如果说要求高的顾客对于食品行业是不可缺少的,对于其他行业也是一样。在银行业,消费者除了接受可笑的利率与字体小得几乎看不见的条款外,别无选择;在投资业,消费者除了接受高额手续费和被精心包装的业绩说服外,别无选择。高要求的消费者是罕见的。不过,如此挑剔的消费者当属罕见。而且公正地说,对一个努力对抗市场潜规则的消费者来说,鉴别一项好的养老金计划要比鉴别一张好吃的匹萨困难多了。

  监管政策有时是很必要的;但有时也毫无意义。比如英国的规划法应确保国家为国民提供充足、舒适、建设良好的住房,但是它们没有;关于金融稳定的国际准则也没有确保国际金融系统的稳定。当出现新问题的时候,并不意味着出台新监管政策就能将其解决。

  今夏,我去意大利度假。我发现那里的食物比起法国和英国要好很多。我想这应该不是意大利立法机构的功劳吧。(徐阿龙/译)

  蒂姆·哈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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