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最需要的是完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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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1-12 08:26
进入十一月,随着消费旺季“双十一”的来临,消费者的网购热情空前高涨,各大电商也为即将到来的销售活动开启了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与此同时,国家工商总局也加强了年末对电商的监管。
10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召集阿里巴巴、京东商城、亚马逊等电商企业进行行政指导,针对“销售行为管理混乱”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今年“双十一”网购促销活动期间,工商总局将严查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信用评价等四类违法行为。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的网购投诉逐年上升,价格、售后服务、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等问题已成为网购问题的重灾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电商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国家工商总局适时提出了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和约束。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现已步入相对稳定的阶段,要想真正建立一个成熟的市场体系,更需要的是一套完善的监管制度。在这样的节点上,国家对电商市场因时因势的引导和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在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还不完备的情况下,工商总局只针对大型电商企业的约谈行为真的能起到为消费者的网购行动保驾护航的作用吗?电商市场的准入制度并不严格,大量商家纷纷涌入,想要从这块正飞速膨胀的大蛋糕上分一杯羹。而在这其中,能够真正做大做强的企业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工商总局的关注重点也只集中在这样的大型企业身上。而消费者的网络购物行为常常具有盲目性和随机性,他们在网购时并不会固定选择大型企业。电商市场上还有很多没有被工商总局约谈的企业存在,他们或许仍然会在“双十一”期间浑水摸鱼,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电商企业为了逐利总会想出各种办法来提高收益降低成本。工商总局针对四类违法行为提出了警示,但只要市场缺乏必要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依据,长此以往,从电商企业到物流公司,网络购物的各个环节都可能使得最终的沉没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工商总局对电商企业一时的约束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建立起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才是标本兼治。
当然,工商总局对电商企业的约谈或许预示着国家要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决心,新一轮的电商立法指日可待。显然国家会加大对电商市场的管控力度,逐步减少政策红利的释放。直至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
笔者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建立起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和监管程序,对市场准入进行严格把关,我国电商市场存在的乱象定能得到遏制,逐渐走向成熟,使消费者的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和维护,并由此创造出新的经济增长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