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的智慧:双赢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谈判,双赢,龙永图
  • 发布时间:2014-11-12 09:02

  “成功的谈判,双方都是胜利者。”美国谈判专家尼伦伯格的这句话倾向于谈判双方应该互尊、互惠与理解,被业界称为尼伦伯格法则。当谈判双方都能够或多或少满足各自利益需求时,这种谈判的成功率就比较高,容易达成谅解,这种双赢式的谈判在企业纠纷处理中经常见到,而且是一种实用性的谈判策略。

  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达成的世贸谈判双边协议,就是一个“双赢协议”的典范。央视“焦点访谈”在采访WTO中方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先生时,龙永图就该次谈判的成功首次提出了颇耐寻味的概念“双赢谈判”。此后“双赢”的提法逐渐盛行于国内外,在媒体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直到广泛流传。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纠纷,通常可通过谈判予以解决。企业作为一个具备一定人力资源、财富积累的经济实体,面对势单力薄的谈判对象,选择让步会使客户获得实惠,并在广大客户与员工群体中产生良好的影响。采用客户先赢,自己后赢;员工先赢,企业后赢的双赢式谈判,就不会把弱势的一方完全击败,致使他们的诉求和期望全盘落空。企业不能只着眼于在某一场谈判中获得全胜,那只是暂时的赢家,因为其丢失了顾客和员工对企业的拥戴。双赢式谈判的初衷是善解人意,作出尽可能的让步准备,兼顾谈判双方的利益,所谓“赢者不全赢,输者不全输”,从而使企业不断“创造顾客”。

  双赢谈判有点像讨价还价,在做成某一笔交易之前,焦点就是在各自期望的“价格”上做某种微调,而不是过于贪婪。精明的卖主不仅对自家产品的报价会抬高一些,更注重于让对方还价之后能够接受,设法尽快完成交易。当买主正无望的想离开谈判桌时,最终做出让步给对方一个惊喜;同样,聪明的买主也会鸡蛋里挑骨头,故意指出产品的种种不足,试图最大幅度的压价,期待卖主能够接受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最低价来完成交易。如果买卖双方不善于在可接受的价格上兼顾对方,见好就收,谈判就会成为拉锯战和扯皮,最后陷入僵局不欢而散。如果买卖双方在讨价还价中寸步不让,交易虽然也可能以某一方的遂愿、另一方的失意而勉强成交,但这只是单赢。赢方暂时占到了便宜,从长计议却未必就赢,很可能失去了下次的生意,觉得吃亏的一方再也不会愿意继续做这样的买卖。

  双赢谈判使得双方都能得到可持续发展的机会,不要因错误地认为“对方的需求满足就是自己的利益损失”而在谈判中当仁不让,要看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兼顾双方利益,切莫贪婪地拿走谈判桌上的最后一分钱。应该珍惜谈判这一化解矛盾的机会,当谈判双方的期望都获得一定满足时,这种双赢式的谈判将能较好地化解潜在的矛盾,减少今后可能发生的矛盾再现和升级。

  企业谈判的类型形形色色,排除一些找茬滋事、刁难勒索、胡搅蛮缠的恶意谈判外,一切善意的谈判都是值得珍惜的。其实,双赢的内涵远不止于是双方获利,还可以从其中一方来进一步看到双赢、多赢。如某一卖方企业在谈判中做好让步准备,不仅可做成一笔现成交易,还会衍生出下一笔交易,吸引新客户,对该企业产品的改进创新也将带来促进……双赢的“棋”就是好棋、妙棋,单赢的“棋”再猛,一旦落空就等于零,今后合作机会将很渺茫。“双赢”为企业提供了多种选择,一个失意还有另一个如意,一箭双雕、一石数鸟总是有的。企业的双赢谈判看似吃点眼前亏,却能拓展一条长久生路,从而实现企业的最终目的——在服务广大客户与员工、让对方获得实惠的同时,壮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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