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拒绝兑付保函的理由让我感到无法理解,简直莫名其妙。”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总裁李雯峰情绪十分激动地说。
李雯峰这里说的是,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依湖南胜景山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名:湖南胜景干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胜景酒业”)的申请,于2014年4月4日向交易中心开立了担保金额为4900万元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并承诺在收到交易中心书面索赔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保函项下款项(最高支付额为4900万元);交易中心在查证保函真实性后向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指定的保函申请人账户解付了4900万元款项。10月20日,交易中心基于《履约保函》及被保证人(胜景酒业)的违约行为向该行提出索赔4900万元,但该行在超过规定时限(10个工作日)后仍未支付,并提出要等法院判决才予支付。
事件还原
据了解,2013年10月,胜景酒业成为交易中心会员获得在交易中心发售酒品的资质;并于11月25日发售“胜景干黄·珍藏精品”酒品,发售总量99999(坛),公开发售量66190(坛),发售价格890元/2500ml·坛(含税价,合178元/500ml);发售对象为国内外对高端酒品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了“胜景干黄·珍藏精品”酒品的申购公告,其中公告中提到:“回购条款:酒品发售完成并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后,如果在挂牌交易首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期间内未满足连续65个交易日中每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或超过1030元/2500ml·坛(合206元/500ml),则发售人在本公告规定的回购期内按回购价1025元/2500ml·坛(合205元/500ml)对参与回购的客户履行回购义务。”
回购担保措施是:截至2013年11月20日,发售人已经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定向配售款,足够覆盖回购的溢价部分。发售成功后,发售人将提供金额为78094750元的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或以发售货款中的78094750元担保回购义务的履行。在发售人提交足额银行履约保函前,上述担保款项将处于冻结状态,用于履行回购义务。
李雯峰表示,78094750元人民币的担保金中,中信长沙分行开具了4900万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为胜景酒业置换了这部分资金。
交易中心法务稽核部吴文菊告诉记者,交易中心分别通过公证机关、交易中心的开户行来确定了这份保函的真实性;而且这份保函是由对方银行的工作人员亲自送过来。
时间到了2014年10月20日,胜景酒业的交易价格在申购公告期限内内未满足连续65个交易日中每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或超过1030元/2500ml·坛(合206元/500ml)。按照公告要求,胜景酒业需要履行回购协议。
各方说辞
“交易中心需要中信长沙分行兑付开具的保函,才有4900万的资金来完成回购。”交易中心法务吴文菊称,2014年9月19日,交易中心发函中信长沙分行做好兑付保函准备,10月8日,再次发函提醒该银行。10月20日,胜景酒业发生违约,交易中心正式向中信长沙分行提交索赔通知,并在上海静安公证处公证。11月4日,付款期限即将届满,交易中心再次发函,要求兑付保函。“对方的回答是‘这件事情不归我们管’、‘我们没处理过兑付保函的事情,有关部门正在讨论’、‘我们代表不了中信银行’等等推脱的答复。”吴文菊告诉记者。
李雯峰称,11月3日,他打电话给中信长沙分行的行长陆金根,对方没接电话,随后发了短信给对方,也没有得到回复短信。11月4日上午,李雯峰收到中信长沙分行东塘支行行长的回复,说陆金峰已经收到李雯峰的短信了。之后双方再无联系。
11月4日下午17:57分,交易中心收到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的回复,明确表示不兑付,理由是“鉴于湖南圣景干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函申请人)已于2014年10月3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贵公司,要求撤销上述《履约保函》所担保之主合同,且湖南圣景干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我行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履约保函》所担保的合同主体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我行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将取决于人民法院的最终裁决。”
对于酒厂名称的“胜”和“圣”的区别,李雯峰认为是笔误。而对于胜景酒业起诉交易中心一事,李雯峰称不知道从何谈起,截至11月5日下午5点,交易中心未受到法院任何有关诉讼文件,更不知道对方主张什么权利、起诉的理由是什么,甚至于这桩起诉案是否真的存在都搞不清楚。
11月5日,记者联系上了中信长沙分行法务部邓经理,邓说“长沙分行本身没有不兑付的意思,因为胜景酒业已经起诉了交易中心,如果法院判决少兑付或者是不兑付,这次兑付了这么多钱,以后很难要回来。”据悉,长沙分行于10月30日收到了胜景酒业起诉交易中心的立案通知书。
而交易中心法务部认为,保函是见索即付不可撤销,对方不兑付就是违约。
至于胜景酒业为什么会起诉交易中心,邓经理透露,酒厂觉得合同不公平,要求撤销合同。
10月31日,还曾发生极具戏剧化的一幕。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交易中心,要冻结胜景酒业在交易中心的两千多万保证金和《履约保函》对应额度的酒品。司法人士告诉记者,这是“诉前保全”措施:就是原告担心官司赢了,却拿不回应有的赔偿,所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冻结对方的财产和不动产。
据邓经理证实,长沙分行已决定起诉景胜酒业,原因是其拒绝补足4900万的保证金。事情到此变成了连环官司:胜景酒业在起诉交易中心,中信长沙分行决定起诉景胜酒业,而交易中心正在准备起诉中信长沙分行。
据悉,胜景酒业酒品的发售涉及到近200名投资人,在酒厂违约的情况下,交易中心用两千万的担保金先回购了一部分酒品,并且建立了投资人QQ群,以便于公布此案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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