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政策助力外经贸协调稳定发展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要求,今年上半年,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制订并发布了新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并根据该《办法》制订了《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4]58号)。上述政策是在清理整合原外经贸相关资金政策的基础上,遵循“合并和取消并举”和“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进行的修订、完善,并根据国际贸易发展新形势及时调整了资金扶持重点,对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促进作用。

  针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中新亮点、新内容、新导向,我刊受商务部财务司委托策划出版本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专刊》。专刊特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财政部财科所、中央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机构专家解读新政策;围绕财企[2014]36号、财企[2014]58号文件内容,帮助资金使用者详细了解资金支持范围、分配方式、申报流程和监管评价;根据专项资金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共同探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改革方向;开辟专栏,供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交流资金使用成果和资金管理经验;并整理归纳海外财政支持外经贸发展的成功经验,供我国借鉴。

  专刊的出版旨在配合商务部做好新老资金政策的衔接,通过政策宣讲,帮助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准确领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改革精神和内容,尽快熟悉和正确做好各项资金管理和申报工作,从而令资金的使用更加规范、科学、高效、合理,更好地发挥该专项资金的政策效果。

  相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能够借助新资金政策东风,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推动我国外经贸行业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谱写出外经贸事业新篇章。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