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琼滇土地流转“开闸” 农场主拿地更便利

  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集约化家庭农场;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

  早在2008年,国家就开始试行土地确权工作。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华南农业大学教授温思美指出,土地确权有利于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可以把农民手中的承包地、山林等“死”的农业资产,变为“活”资产,实现增值。

  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3.4亿亩,是2008年底的3.1倍,流转比例达到26%,比2008年底提高17.1个百分点。

  让农民受益是土地确权的首要目的;促进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是土地确权的重要意义。目前,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四省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土地确权的试点工作,按照四省的土地确权推进表,海南、广东和广西分别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

  同时,四省也积极鼓励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并出台和实施了相关的扶持政策,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对确权之后的土地流转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部分农民已经享受到了土地流转带来的红利。然而,土地确权后如何推动土地流转,盘活土地资源,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还任重而道远。

  广东 7亿免抵押一半贴息贷款支持家庭农场

  亮点

  实施农民合作社“政银保”项目,即由政府提供财政资金,银行提供贷款,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申报“政银保”项目的合作社必要条件是,联合社、省级示范社或国家级农机示范社。

  凌晨四点不到,57岁的菜农钟汉文就和老伴早早起来去菜场摘菜,为了能让自己的蔬菜卖个好价钱,他们要赶早把菜拉进市场售卖。钟汉文,广东梅州市蕉岭县招福村有名的种菜高手,也是汉文家庭农场的“当家人”。种菜多年,这样的生活已是常态。

  可是从去年开始,他却“懒”了许多。“现在七点左右才起来”,说起自己的“懒”,钟汉文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人“懒”了,收入却增加了。钟汉文的家庭农场面积约11亩,主要种新鲜时菜,年收入十余万元,这要比以前多了很多。

  而这一切都得益于土地确权后的“流转”。

  2013年11月22日,蕉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首笔土地流转交易达成:钟汉文从同村3户村民手中承租了8.8亩耕地,期限10年,交易底价为300斤稻谷/年·亩。汉文家庭农场和当地的喜多多超市签订了合同,每天早上八九点,由超市派车到农场来运新鲜蔬菜,“销路有了保证,也没以前那么辛苦了。”

  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私下租村民的土地,在租期内,万一他们要收回土地或者涨租金,就麻烦了。”钟汉文称,种植蔬菜要投入大量资金,最忌合同改变。以前,因担心合同问题,他只租了5.5亩土地;现在,他通过县里的产权交易中心租地,“价格、租期都写得清清楚楚,我心里踏实了,也敢往地里投钱了。”

  目前,广东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4个试点单位已有35个镇5410个经济合作社启动了确权工作,完成实测面积36万亩,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3.8万份。2016年底,广东将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据广东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确权的基础上,广东将再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试点农村三资管理平台规范土地流转

  一宗宗农村产权交易信息不断滚动在蕉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的电子大屏幕上。与钟汉文一样,很多经营户都在“三资管理平台”上找到了“心仪”的土地。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广东省就已经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但在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土地承包权流转市场不完善、缺乏专门的土地中介服务、流转缺乏规范等问题。2013年11月8日,蕉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出台了广东省第一部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开始了土地流转的新探索。

  “过去跑一单交易要一两个月,非常麻烦,现在到这里一站式服务,省去很多时间。”蕉岭县延源长寿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郭玉英介绍,目前公司已运营的林地超过万亩,如果能有更多这种交易平台助力,其扩张的速度还会更快,“我们希望能在未来两到三年时间里再拓展5000亩左右的林地。”

  同样,广东清远市阳山县依托社会综合服务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建成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按照信息发布、资产评估、组织交易、交易监管的流程运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10类产权可在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通过这个交易平台进行自主交易。

  合作社购建固定资产最高可贷300万

  由于缺乏抵押物和融资担保,我国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在广东,这种局面正由于农村普惠金融建设的不断推进而发生根本性改观。

  2014年9月26日,广东省金融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粤东西北12个地级市集中开展农村普惠型金融试点工作,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试点县内完成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建设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等8项具体工作目标。

  不仅如此,为帮助农民合作社解决金融瓶颈,广东积极探索多种办法途径,推进“政银保”项目就是其中之一。“政银保”就是由政府提供财政资金,银行提供贷款,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2014年开始,广东省财政以4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安排5000万元贷款扶持资金,实施农民合作社“政银保”项目,预计撬动银行贷款7亿元实行免抵押一半贴息贷款。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共有211家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申报,累计申请贷款金额5.56亿元。

  据了解,合作社申报“政银保”项目必须是联合社、省级示范社或国家级农机示范社,由市、县级农业、财政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合作社申报。贷款合作社购建固定资产类的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单笔或单户最高贷款限额为300万元;流动资产类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单笔或单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

  广西 城镇居民也可投资家庭农场

  亮点

  广西工商部门对家庭农场发展实行注册登记三放宽,即放宽名称登记条件、放宽场地证明和放宽经营范围。有条件的城镇户口居民也有可能成为家庭农场的投资人。

  小块地合并成大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早在十几年前,广西百色市龙州县上龙村的黄忠福就曾进行过尝试,虽然也合并了部分地块,但阻力很大。“讲起小块并大块的好处,大家似乎都很明白,但一说要拆除田埂,有的人说什么也不愿意”,黄忠福无奈地说,“农民害怕啊!”土地确权后,利用航拍技术,精确地标注了地块位置、面积大小,农民才算吃下了“定心丸”。

  据了解,广西将在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广西共有106个县,155个乡(镇)(其中自治区级试点乡镇125个,市、县级试点乡镇30个),1351个村的确权工作已经启动,涉及102万户农户,激活耕地面积达402万亩。

  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流转

  自从田东县2012年创建全区第一家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以来,广西陆续成立了5家这样的市场。截至2014年6月底,交易市场累计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成交34宗、面积1.9万亩,开展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房及生产设施抵押贷款52宗,交易金额7000多万元。

  随着土地确权的推进,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程正在加快,平均以每年19.12%的速度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2月,广西全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累计596万亩,占农户承包地总面积的17.86%;50亩以上的连片流转面积225万亩,占全部流转面积的37.8%。

  注册家庭农场流转期三年以上

  卢志敏是一位汽车专业的90后大学生,毕业后他放弃在城市生活的机会,回乡当上了南宁高坡家庭农场主。卢志敏介绍,高坡农场目前已发展至65亩,主要种植柑桔、草莓、龙眼、荔枝等瓜果品种及大棚蔬菜,还养殖果园鸡鸭鹅。“我们将结合种养发展乡村休闲观光旅游,我很看好家庭农场的发展前景。” 卢志敏说。据了解,高坡家庭农场位于国家级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是南宁市首批获得经营许可证的家庭农场。

  这并不是个案,在广西,家庭农场的面貌将变得越来越清晰。截至2014年8月底,广西全区在工商部门登记含有“家庭农场”字样的市场主体共有713家。2014年3月15日,广西首张家庭农场执照现身北流市,广西全区家庭农场迅速发展,符合家庭农场标准的经营个体超过1万家。

  此外,广西工商局还出台了《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家庭农场的定义、企业类型和登记程序。《意见》指出,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家庭农场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湖北等地要求投资人为农村户籍或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不同,广西此次出台的意见,并未对家庭农场投资人的户籍做明确要求,这意味着,有条件的城镇户口居民也有可能成为家庭农场的投资人。

  广西工商部门对家庭农场发展实行注册登记三放宽,即放宽名称登记条件、放宽场地证明和放宽经营范围。广西工商局还要求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

  值得提醒的是,在广西登记注册家庭农场,必须持有与家庭农场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复印件,合同承包期或流转期必须在3年以上。

  海南 2015年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亮点

  海南要探索实行“基准地价、公开招租竞标”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海南东方市板桥镇田中村的100亩良田,曾一度被抛荒,令人扼腕。

  “这块地分属于多家农户,之前被一老板租下,后来老板不再承租,由于过去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确权的四至,农户不知道自己田地的具体位置,怕出现纠纷,都不愿拿回耕作,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良田变成荒地。”说起这块曾经抛荒的土地,田中村委会主任符朝宾表示无奈……

  “现代农业一个显著的特征是适度规模经营。”海南省副省长陈志荣认为,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给农民承包地“上户口”、“发身份证”,为建立归属明晰、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奠定基础。这就要求建立省市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做到村有信息员、乡镇有服务站、市县(区)有服务中心、省有交易平台的四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网络,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化、透明化,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流转。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海南明确提出到2014年年底,三亚、东方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海口、儋州、昌江至少完成4个乡镇,其他市县至少完成2个乡镇全区域的试点工作,2015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截至8月1日,海南共完成农村土地测量180.2万亩,占试点计划的91.9%,累计发放2.4万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目前,海南正在加快研究完善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探索实行“基准地价、公开招租竞标”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制定《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条例》;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证金制度,防止农用地非农化;研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未来,海南将试点一批家庭农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近年来,海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登记在册的达8000多家,但真正具备自我发展能力的不多;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仅180多家,带动能力整体不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还属于新生事物。

  据了解,海南省将以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5年内改造300万亩标准化菜田,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50万亩,扩大配方施肥范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200万亩次以上;鼓励农民合作社以品牌为纽带,开展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发展股份合作。结合农村土地确权,依法有序推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力争到2016年达到规模要求的家庭农场达5000个。为此,海南也出具了海南省示范家庭农场的条件和标准,对家庭农场优先给予补贴和奖励,优先提供贷款、保险和财政专项扶持等,帮助家庭农场做大做强,同时协调金融部门放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条件,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方便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贷款。

  示范家庭农场条件

  示范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以下几点:

  1.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海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是农(林、渔)场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

  2.以家庭为单位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场地、设施,经营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并相对稳定,所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承包期或租赁期在5年以上;

  3.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常年雇工指在家庭农场受雇期限每年9个月以上或按年计酬的雇工);

  4.以农业收入为主,即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度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高50%以上;

  5.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掌握必要的农业生产技术;

  6.生产的农产品符合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7.家庭农场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8.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有示范带动作用;

  9.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其注册登记的名称应当含有“家庭农场”字样。

  示范家庭农场应具备的规模标准(种植业):

  1.粮食作物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2.蔬菜类。常年蔬菜基地面积50亩以上;

  3.热带作物类。标准化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4.其他作物。标准化种植名、优、特水果50亩以上,或者茶叶、花卉30亩以上,或者中药材100亩以上。

  云南 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

  亮点

  云南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进行补贴的试点方案,要选择2至3个产粮大县开展试点,探索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的机制,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粮食主产区产粮有积极性。

  《云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在近期正式出台,方案明确,2015年,云南将要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融资管理试行办法,这意味着农民的上述权益,可以自办法试行之日起抵押融资。

  早在2009年,云南省弥勒市虹溪镇密纳村就是农业部在全国8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之一。截至2014年6月,全省共有29个县80个乡(镇)328个村3677个村小组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云南省农办农村经济发展处处长陶忠说,现在农村土地的改革的着力点是土地确权,重点是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农民住房入市的问题。但是,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在土地流转问题上,不能抢跑越线,必须开展试点,把保障农民权益放在首位。

  陶忠表示,《总体方案》提出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要扶持新型农业主体,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高农户的集约经营水平,鼓励流转的是承包地的经营权,与农民的承包权长久不变并不矛盾。

  “只有包括农民的承包土地、房屋、林果木等确权完成,相关产权交易市场建立起来后,才能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进入。”云南省金融办副巡视员陈云波表示,目前农村贷款发放抵押难的问题依然突出,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厂房设施及其土地很大一部分是集体所有,且一些企业厂房设施权证不全,难以作为贷款抵押物,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工作缓慢,制约了信贷资金的投放。

  为推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开展,在2014年7月30日,云南省委下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 ,正式启动了云南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体推进19个整县和110个整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土地流转面积已达652万亩

  2014年10月,正是太子参采收时节,村里的大妈大姐们都到地里帮忙采收拿工资,由农民一跃变成名副其实的产业工人,不仅如此,她们还等待太子参收获的分红。

  “我们来这里挖太子参,每天有70元的工资。”“我家的地都租给他们了,种的时候来地帮忙种每天60元的工资,中途除草和现在帮忙挖工资就是每天70元,还可以分红呢。”这些大姐大妈们七嘴八舌地说到。

  转租土地、找公司、谈合作,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场坝镇及摩多村干部开始为土地流转的事儿忙活开来,把闲置的土地和耕种不起的土地等进行综合转租,提升土地效益。最终摩多村与贵州三元集团成功牵手,采取公司+村集体的合作模式,首期从该村坪子村民组流转土地150亩种植太子参,由公司提供种子、技术等,并负责产品回收,持有51%股份。村集体提供土地和人力,占股49%,36户人家以土地入股分红。

  摩多村村主任付在崇说,正常情况下,亩产能达到400斤,新鲜太子参每斤30元,干货的市场价按等级在60元到120元之间。今年因受天气影响,平均亩产只有300斤左右,每亩收入近万元,都比种包谷强。

  截至2014年6月,云南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652万亩,比2013年底增加了27万亩,其中出租372万亩,转包146万亩,互换39万亩,转让31万亩,股份合作15万亩,其他形式49万亩。出租和转包分别占云南省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的57%和22%。

  多粮食多补贴

  《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涉农保险制度,完善粮食直补政策,拓宽“三农”资金投入渠道,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则是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慎重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据了解,云南2014年要制定省级信贷扶贫担保基金管理办法、保险分担基金管理办法,出台全省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试点实施方案,整合各类风险补偿资金及贴息资金,全面推进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工作。2015年,要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管理试行办法,推进以“三权三证”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同时探索建立财政、银行、保险联动机制。

  同样,云南也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进行补贴的试点方案,要选择2至3个产粮大县开展试点,探索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的机制,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粮食主产区产粮有积极性。

  《农财宝典》记者 李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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