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终审,反思不能停

  复旦投毒案1月8日10时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这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已经终审。不论判决结果如何,社会都应该尊重法律的判决,这是犯罪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成熟的法治社会应该有的法制意识。两个名校高材生在这一案件中的生命陨落令人嘘唏。但是,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反思却不能停。

  就在去年年底,温州市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区内,因一学生违反课堂纪律,被校督查队扣分后引发多名学生纠纷。在肢体冲突中,一名16岁男学生不幸身亡;而在今年元旦小长假后的第一天,一则视频在网上热传:几名身穿校服的女生,将一名女生围在屋内,轮流对其扇耳光;还有,据《扬子晚报》报道,两名高中女生网络对骂,引发双方男友聚集30余人群殴事件。本来是两个高中女生网上拌了几句嘴,结果却演变成了三十多个高中生聚众斗殴,再看看这些学生们手里拿着棍棒,着实让人捏了把冷汗。万一哪位同学因打架斗殴而受伤或者命丧黄泉,这些学生不能完成学业不说,恐怕他们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知道,高中阶段正是人生的关键时期,唯有埋头苦学才能考上理想的大学,才能让自己赢得未来。而该篇报道中的这些高中生们,却把时间浪费在了谈恋爱、拉帮结派、打群架上,做事情不考虑后果,这也是对自身不负责任的表现。倘若家长和学校不对他们加以批评教育,恐怕他们迟早会走上歪门邪道。

  早在几年前就有媒体发出“校园暴力来了,我们怎么办”的疑问,虽然各方都在努力寻求破解途径,但校园暴力仍然呈逐年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就多达几百起。

  而这些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大多数都由鸡毛蒜皮的小摩擦、小纠纷而引起,如被班干扣分、口角、身体偶然碰撞、嫉妒优秀学生、看不惯外地生、恋爱纠纷等等。但是,校园暴力又表现出复杂多样的形式,如“布鞋门”、“处女门”、“火烧门”、“火拼门”、“砍手门”、“针刺门”、“毒药门”、“扒光门”、“强奸门”,无不令人触目惊心。

  方式不同,结果却惊人的相似,都是以损害别人人格尊严、伤害别人身体为代价。小得让人扑哧一笑的理由何以演化成“血海深仇”,以至让天真烂漫的少年变成了穷凶极恶的“暴徒”?

  诸多迹象表明,发生在同学间的暴力伤害事件还呈高发之势。学生们并没有从引起全国高度关注的恶性伤害案中,吸取教训。而有关的教育也没有紧密跟上。

  有人说,这是一种不容忽视的校园暴力文化,而这种文化背后往往隐藏着社会暴力、家庭暴力。

  但笔者认为,作为教育机构,无法从源头上遏制校园暴力的汹涌态势,唯有做好教书育人自己分内的事,以积极的态度应对。

  不管校园暴力以何种形式出现,学校教育都难辞其咎。多年来,在应试教育和功利教育的围困下,法制教育被严重弱化和边缘化,出现了“短板效应”,以至学生普遍存在法制意识淡薄的通病。要有效遏制校园暴力,必须先打好法制教育的补丁。有关专家认为,法制意识的提高可以有效压制学生心理暴戾,提高生命意识和尊重品质。

  学生伤害案频发,在笔者看来,与缺乏三方面教育有关。

  一是法律意识、规则教育。虽然我国大中学校课堂中,都有法律知识的教育,但很多学生并没有树立法律意识,没有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责任感。就像复旦投毒的学生,反复辩称自己是开玩笑,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严重犯罪。从目前中小学课程设置分析,法制知识仅出现在《思想和品德》的单一章节里,没有形成教材系统,更没有渗透到所有学科的课程之中,这使得学校在开设法制教育课时,找不到教材依据和教案范本,法制教育被学科教学掩盖、绑架就在所难免。其次,法律实践活动也往往成了应付上级检查的“闭门造车”,有记录数据却没有具体行动。事实上,在中小学中,涉嫌违法犯罪的恶性恶作剧,也确实不在少数,比如,同学上课站起来回答教师问题,有同学悄悄把凳子移走,结果导致同学在坐下时严重摔伤。而对于这些恶作剧,往往都被学校从保护学生出发淡化处理,而实质上,这是严重伤害事故,应该追究当事学生的法律责任。由于没有严肃追责,结果学生并没有形成牢固的法律责任意识,也不把规则当回事。因此,要使法制教育常态化,必须进行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尽快组织专家、学者和教师进行法制课程开发,规定中小学校法制课课时数,并将其列入中小学毕业会考考查科目。教育行政应鼓励各学校积极创新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形式,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以法制讲座和案件点评相结合的教育形式,点燃学生的学习兴趣,使遵纪守法的观念入脑入心。

  二是生命教育。生命教育的要义,是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尊重他人的生命、人格尊严,保持对生命的敬畏。这应该是学生进学校的第一堂课的内容,告诉学生不要伤害他人,也不要被他人伤害,学会保护自己。可是,我国这方面的教育,却很薄弱,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社会,都更关注学生的分数、成绩,甚至为取得高分,老师和家长会不顾学生的身心健康,由于学生在缺乏尊重的环境中成长,因此他们并没有形成生命尊严的意识,遇到挫折时,走极端的学生近年来越来越多,动辄采取暴力方式处理同学间很细微的矛盾。复旦大学的投毒案,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怎可拿生命开玩笑?怎可视同学生命为草芥。

  三是心理教育。分析我国学生间的伤害案,大多可以看到当事学生存在各种心理问题,比如性格孤僻、自卑、嫉妒心强,长期处在焦虑、紧张情绪中,等等,调查现实。我国大中学生中,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比例高达20%,心理问题是由学业压力、升学压力、就业压力和人际交往等引发的,但遗憾的是,对于这些问题,舆论多以道德进行批评,而没有走入学生的内心,这是无济于事的。更应该做的是,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多年前,教育部就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但是,专门设置课程、配备专业师资、开展对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的学校并不多,而就是开展心理教育和服务的学校,也存在人手有限、经费不足等问题,难以普及、关注每个学生身心的问题。

  令人忧虑的是,在每起恶性事件之后,都有相应的反思和呼吁,可现实情况并没有在恶性案件发生后有所改观。还有很多人用高分、进名校作为人才成功的标志,严重忽视知识教育之外的教育。要重视知识教育之外的其他教育,这需要我国大中小学教育进行全面的调整。对于基础教育来说,要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关注学生分数之外的其他教育,而对于高等教育,则需要摆脱功利教育追求,营造学校的人文氛围,给学生人文关怀。一边强调法制、规则,一边强调爱心、关怀,才可能让每个学生成长为有法律责任、道德情怀的合格公民,有效减少学生恶性伤害案的发生。

  (编辑 朱晓婷)

  文/方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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