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组织方式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织方式
  • 发布时间:2015-09-10 14:32

  【摘要】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有效化解矛盾,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质量,成为审计机关需要迫切探索的课题之一。本文在总结了多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从完善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解决矛盾的新途径。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项目 组织方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央的要求,逐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是当前各级审计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从审计机关现有的审计力量和审计模式来看,要实现全覆盖这一目标,应当在科学审计理念的指导下,创新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织方式。

  一、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五统一”原则

  所谓“五统一”原则,即统一调配审计力量、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统一审计评价原则、统一审计结果运用。

  一是统一调配审计力量。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财政、国土、农业、林业、教育、环保等多方面审计内容。为了确保审计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审计机关应当打破以处室为单位的分工界限,将财务、工程、计算机等专业人员进行统筹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各业务处室审计人员专业特长,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二是统一审计实施方案。在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后,审计机关应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地方党政、党政工作部门、高校、国有企业等四类审计对象,分别制定总体的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工作目标、审计对象和时间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便于各审计组实际操作,控制审计质量。

  三是统一审计文书格式。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分类制订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的参考格式,对报告写法进行统一规范,有助于精简篇幅,突出重点,便于后期数据统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是统一审计评价原则。为了确保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价的客观和公正,审计机关应当从两个方面对审计评价原则进行统一:一方面是对同类问题,引用的法律法规和责任界定必须统一,另一方面是对同类别审计对象,评价依据标准(如问题个数、金额等)必须统一。

  五是统一审计结果运用。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审计结束后,由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机关和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运用审计结果,可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监管、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加大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的结合力度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提出,审计机关应当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统筹安排审计力量,逐步实现对审计计划、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文书报告、审计结果利用等的统一管理。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的内在关系

  从审计目标方面看,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都是为了维护国家财经法纪、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从审计内容方面看,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包括了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内控管理和领导干部个人廉政等方面,与其他专业审计的审计内容具有广泛的互通性;从审计对象方面看,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领导干部,但其履行经济责任的载体是领导干部获取相应财权及经济决策权、经营权等权力的地区、部门或单位,而这些地区、部门或单位本身也是其他专业审计的审计对象。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相结合的途径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第一,统筹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计划管理部门应参照已由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制定相对应的其他类型审计任务,减少重复审计;第二,加强审计项目电子台账管理,对已经开展的审计项目进行全方位完整记录,包括项目背景、审计实施方案、各类审计文书等,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已进行过其他类型审计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可直接采用上述报告,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二是改进项目组织方式。第一,对于同一地区、部门或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其他类型审计同时开展的,应尽量安排由同一个审计组组织实施,分别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和制发审计通知书,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贯性;第二,积极探索“1+N”审计模式,从单一审计向整合审计转变,即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依托,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自然资源资产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等相结合,做到一次进点形成多个审计报告,有效节约人力物力,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实现审计资源和成果利用的最大化。

  三、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在同一时间,对同一地区、部门或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从实际情况来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党委与行政主要领导干部等。

  (一)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的重要意义

  探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既可以科学合理区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所需担负的责任,作出全面公正的审计评价,又可以充分利用审计资源、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扩大审计覆盖面。

  (二)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的途径

  一是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按照3至5年内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轮审一遍的目标,以审计对象分类为基础,把“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统一起来,逐步将同步审计项目所占比例提升至50%以上。

  二是有效整合审计资源。县(市)委书记、县(市)长是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主要对象。由于干部管理权限的不同,他们分属上下两级不同的审计管辖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有效开展同步审计,可以由上级审计机关统筹协调组成审计组,上下两级审计人员共同参与,打造经济责任审计“一盘棋”格局。

  参考文献

  [1]呼冬梅.绩效审计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途径[J].财经界(学术版).2011(04).

  [2]黄子明,谭南燕.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2(06).

  蔡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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