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福还是祸?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信贷资产证券化,隐私权
  • 发布时间:2016-02-22 10:09

  《信贷资产证券化之现实冲突与法律整合》

  作者:许多奇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1

  信贷资产证券化,这个在20世纪70年代发源于美国的创新金融工具,凭借资产信用融资和业务模式创新等诸多优势,在短短的40多年时间里,实现了对其他融资工具的超越,创造了金融市场的奇迹。但是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以及接踵而来百年不遇的全球金融危机,又展示了这一创新金融工具在金融自由化和一体化时代背景下特有的金融风险以及这一风险的巨大破坏力。人们不禁要问: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广泛应用究竟是福还是祸?证券化技术或金融监管,谁更应对危机负责?今后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命运将会如何?

  信贷资产证券化不应是引发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因为它本身只是一种金融工具,一种被人们用来转移和分散风险,实现信用增级的融资方式。为了取得并保持自己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核心地位,美国政府置对金融市场稳定应负的监管责任于不顾,一味追求金融效率,不顾安全;放任创新,舍弃监管。法律规制的缺乏纵容了证券化产品的滥用,导致各金融市场主体道德风险失控、金融行为失范,最终酿成了一场金融大危机。因此,对次贷危机应负责任的不是金融创新及其衍生产品,而是决策者和监管者的政策失误以及制度不足。这些内容收进了本书第一章。

  经过次贷危机、金融风暴的洗礼,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将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重启,这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201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重启。2014年11月20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标志着尚在“试点期”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已有常规业务之实,标志着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开始步入常规发展之路。但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实施与发展将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在笔者所主持国家课题的研究中,紧依实践,第一次对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的矛盾冲突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视,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金融隐私权保护与证券信息披露要求之间、国家税收利益与金融创新需要税收支持之间、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以及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争端解决方式的多样与统一等矛盾关系,探讨矛盾双方的博弈与动态平衡,抓住现实中急待解决的问题,探寻整合冲突的法律制度安排,进行法律制度设计,以期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开辟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新研究视角的开辟,必然带来研究内容的突破。本书第二章分析银行客户的金融隐私权与信贷资产证券化流程中特殊目的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投资者的知情权的矛盾冲突,运用权利位阶比较的方法论证知情权的保护处于权利优先地位,及对银行客户金融隐私权限制的合理性,得出我国银行法应对客户金融隐私权的保护作出例外规定,以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践提供法律保障的结论。第三章在解读税收制度及其变革与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之间博弈互动关系的基础上,从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尚处于起步不久、受挫停顿、艰难重启阶段,其发展需要税法推动的实际出发,提出降低税收成本,推动金融创新,应该是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税收基本理念的观点。第四章从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互为因果的对立统一关系出发,指出两者之间的博弈不是“你得即我失”的非合作博弈,而应该成为“你得我也得”的合作博弈。该书比较分析了美英等国各具特色的金融监管模式及其次贷危机中暴露出来的致命弱点,尖锐地指出割裂式的功能性金融监管的破产意味着必须另辟蹊径,根据我国具体国情提出构建信息监管指导下的新的金融监管模式,是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最优选择这一具有开创性的结论。第五章探讨信贷资产证券化争议中的仲裁和集团诉讼等投资者权利保护问题,这些理论界没有研究或较少研究的问题却是本书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也是研究的难点问题。因此,这些问题的解决就具有了填补理论空白的意义。

  文 许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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