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上市公司股东因减持违规遭上交所行政处罚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上交所,信息披露
  • 发布时间:2016-02-22 10:26

  上交所已于1月中旬公布了“减持新规”,但对于去年股市调整期间无视“减持禁令”的上市公司股东或董监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在进行严格“扫荡”。

  山水文化股东被谴责

  2月3日,上交所通报称,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山水文化股东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简称“东营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承飞在信息披露和股份买卖等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于今年1月13日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处分决定。

  上交所查明,2015年5月8日至5月28日,东营国际及孙承飞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1012.3万股山水文化,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2015年7月9日,孙承飞所持山水文化的13.24万股股票因触及强制平仓线而被平仓;2015年7月16日至17日,东营国际减持公司股份997.3万股;2015年9月2日,孙承飞减持公司股票1.76万股。至此,东营国际及孙承飞持有的山水文化股票全部减持完毕。

  在2015年股市调整期间,中国证监会于7月8日下发“减持禁令”,要求自当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此外,经上交所核实,东营国际及孙承飞于2015年9月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减持完毕;9月12日,又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称其所持股份至9月2日才全部减持完毕。上交所认为,东营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交所认为,东营国际及孙承飞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所持股票被强行平仓后仍然主动减持股票,相关权益变动报告披露也不准确,不仅严重违反了“减持禁令”,还违反了上交所有关规定,且违规减持股份数量特别巨大,性质十分恶劣。

  鉴于此,上交所决定,对东营国际及孙承飞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证监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腾达建设监事被通报

  事实上,这并非今年以来上交所首次因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董监高人员违反去年发布的减持规定予以谴责处分。2月2日,据上交所消息,因减持违规,对腾达建设监事林欢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2015年8月24日,腾达建设职工代表监事林欢买入腾达建设股票2.8万股,成交均价为4.88元/股。9月8日,林欢卖出腾达建设股票5000股,成交均价为4.24元/股。10月8日,林欢才将上述事项告知公司,并完成股份变动情况填报。

  上交所指出,除了减持行为违反了“减持禁令”外,林欢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将其卖出,构成短线交易。另外,经核实,腾达建设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半年报,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公司半年报披露前30天内,还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不过,由于林欢为腾达建设职工监事,未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且主动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于法律法规允许其增持的时间窗口开启时即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少于5000股公司股票。因此,上交所认为,可对林欢酌情从轻处理,决定对其予以通报批评。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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