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的疯狂与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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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2-08 10:40
最近ICO很火,作为数字货币的一种,比特币的价格都卖到3万一枚了,连社区大妈都没有心思跳广场了,争相抢食,今天易趣小编也凑凑热闹,来说说这个神奇的币圈。
ICO(initial coinoffering),即首次公开募币,是以初始产生的数字加密货币作为回报的一种筹措资金的方式,是币圈类比IPO(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创造出的一个概念。就本质上而言,ICO也是一种公开发行,只是把所发行的标的物由证券变成了数字加密货币。
数字加密货币是区块链内置的代币,用于区块链平台内流通和费用结算,具体可用于支付手段、汇兑手段、抵押手段、激励手段、权益证明和资源控制等用途,是区块链生态内不可缺少的一环。所以,对区块链创业企业而言,用代币进行募资具有天然的便捷性。
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近期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今年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只是,狂奔的同时,这个疯狂的虚拟市场忘记了监管层的存在。迅速增长使所积累的巨大风险,引起了币圈、链圈、要素市场、邮币卡市场、众筹、PE/VC、关注传销、非法集资的法律工作者的关注。
ICO是啥来头?
早在2013年,ICO就已经出现,只是当时还没有形成ICO这个概念,早期的ICO项目被视作众筹的一种形式,后期才逐步被提炼成ICO的概念。
2013年6月,万事达币(MSC)在Bitcointalk论坛上发起了众筹,共众筹5000个BTC,被认为是明文记载最早的ICO项目。可惜的是,万事达币并未在激烈的竞争中存活下来,已经销声匿迹。之后,2013年底-2014年,币圈内涌现出了大量的ICO项目,其中便包括至今依旧活跃的几个大币种。
2013年12月,未来币NXT成功发起ICO募集,募集21个比特币,当时约为6000美金,NXT发展势头很好,被称为竞争币三剑客之一。后来竞争力下降,目前NXT位居数字加密资产市值排行前50名,约为1亿美金左右。
2014年,比特股Bitshares和以太坊Ethereum先后发起ICO,将ICO推上高潮,以太坊也被视作迄今为止最成功的ICO项目。2013年年末,以太坊创始人Vitalik Buterin发布了以太坊初版白皮书;2014年7月份,团队创建了以太坊基金会,在24日开始了创世纪预售,为期42天,累计募集31,531个比特币,共发行7200万以太币。截止目前,以太坊已经成为区块链2.0的代表,也成为市值仅次于比特币的第二大数字加密货币。
以太坊又是什么?相关人士介绍,可以将以太坊看做是一个安卓系统,系统内通用一种币作为支付方式,其他的ICO项目看做是系统中的一个个应用(APP)。这些应用中有一些类似于电子游戏,游戏中购买装备、获得技能等都需要支付游戏币。而这个游戏币可以通过系统中的币来兑换,也可以在电子游戏早期发售时就认购。随着游戏中的玩家越来越多,早期发售的一定量的电子游戏币就有可能升值。
那些年的野蛮生长
2015年以来,随着以太坊为代表的智能合约区块链平台的成熟,大大降低了区块链创业和ICO发行的成本,ICO几乎成为区块链创业企业融资的标配。进入2016年以来,随着区块链概念的火爆,基于区块链的创业项目开始在国内受到关注,国内开始出现专门为ICO提供服务的平台,生态链的成熟反过来催发了国内ICO热潮。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国内相继出现了不下于9家ICO平台,累计为27个项目募集资金1.41亿人民币。
截止2017年7月18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监测显示,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达到43家,累计完成ICO项目65个,其中2017年以来通过ICO共募集63523.64个BTC和852753.36个ETH,按照BTC20000人民币和ETH2000元人民币单价计算,共募集人民币约30亿元,远超2016年全年水平。
涨势很“喜人”,但随之而来的高风险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易趣微财经通过对相关投资者的调查发现,有些投资者根本不知道所谓的ICO到底是什么意思。当某个领域开始有盲目追逐之风气,疯狂追利之情形,也表明确实需要出拳管管了。
监管风暴来临狂奔的日子到头了
事不禁叨咕,8月28日,ICO终于迎来了监管层的“深深问候”。
28日晚,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对外发布了一份《ICO风险提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相关交易平台:由于没有明确获得法律授予的合法身份,经营主体在经营资格上和相关税务等法律问题上也存在着稽查风险。
二、相关项目发起人和机构:因法律并未赋予其吸收公众存款的身份,发起人及机构可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同时相关PE/VC机构在参与过程中,有向公众筹资的嫌疑,违背了法律规定。部分发起人的ICO项目甚至可能涉及非法占有资金,涉嫌非法集资或者集资诈骗。由于虚拟货币的匿名性,有的项目发起人和机构还会涉及地下非法交易或者洗钱行为的风险。
三、相关投资人:投资者在投资ICO项目除了虚拟货币技术方面风险造成的损失以外,参与投资时可能还存在着参与非法集资、洗钱、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法律风险。对于信息不够透明的项目,还有着被诈骗风险。
四、相关技术、媒体服务/研究机构:对于涉嫌非法经营的ICO项目,参与的相关技术、媒体服务/研究机构会面对参与、组织非法集资、传销以及虚假宣传的风险。
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不管ICO包装得多么高大上,但其高风险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本质无处遁形,监管部门果断取缔,十分必要。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最重要的是保持头脑清醒,远离ICO骗局。
文/本刊记者 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