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A 认证涉嫌造假律师称应立案审查海普瑞及其保荐人

  • 来源:股市动态分析
  • 关键字:PDA 认证,涉嫌造假,保荐人
  • 发布时间:2011-07-12 13:43
  7月1日,海普瑞的保荐代表人———中投证券的冒友华、王韬双双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冒、王二人对海普瑞取得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认证等事项的尽职调查没有勤勉尽责。而这个时点距离海普瑞上市已近14个月,期间,海普瑞股价惨遭腰斩,投资者损失惨重,然而,损失该由谁埋单?律师认为,证监会应加大惩处力度,对海普瑞及其保荐人进行审查,还投资者一个公道。

  焦点:FDA认证涉嫌造假

  提起海普瑞,如影随形的则是FDA认证,海普瑞的一切传奇均与FDA认证相关,从IPO第一高价股,再到实际控制人李锂夫妇荣登内地首富宝座,其内在的支撑因素就是FDA认证。

  海普瑞多次在公开资料中表示,其所拥有的FDA认证在国内具有唯一性,基于该“唯一性”,保荐人中投证券极力将海普瑞打造成行业绝对龙头,海普瑞也宣称这种优势地位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对此,业界颇有微词,认为海普瑞FDA认证的唯一性值得怀疑,但时至今日,海普瑞依然坚守“FDA唯一认证”的说法,认为这样的描述论据充分,并非捏造。

  目前问题的焦点在于:海普瑞的FDA认证在国内是否具有唯一性?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海普瑞无疑涉嫌虚假陈述,而保荐人中投证券也将承担保荐失职的责任。

  本刊第23期《海普瑞:伪“高科技”难言长期增长》曾指出,“肝素钠原料药并非海普瑞的专利”,并就海普瑞的成长模式进行了分析,对海普瑞多次强调自身的成长性予以了抨击,认为海普瑞的产品定位较为低端,其所谓的“高科技”增长只不过是粗放的经营模式,如果没有FDA认证的光环,海普瑞的存续经营值得担忧,事实上,海普瑞2008-2010年的业绩增速一直在下滑,今年上半年还呈现负增长。

  包括本刊在内的多方机构试图从各个角度探究海普瑞的FDA认证资格,但至今没有一家权威部门出面进行确认。此次证监会突然对海普瑞的保荐代表人出示黄牌,并说明了缘由,不过并未深入作出解释,更未提及海普瑞是否存在虚假陈述。

  业内人士认为,海普瑞应该具备FDA认证资格,但其唯一性靠不住,证监会出示警示函至少表明,FDA认证出了问题。

  警示函:力度太轻

  证监会警示函的警示对象是中投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认定他们的尽职调查未能“勤勉尽责”,但进一步如何处理却没有下文。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荐代表人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证监会可立案审查,最高可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对于海普瑞的保荐项目,证监会目前并未立案审查,只是采取程度较轻的警示函方式。

  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记者,针对保荐代表人出现的各种问题,证监会一般会区别对待。就中投证券而言,证监会只是简单的出具了警示函,而且措辞较为温和,这样的一份警示函对于保荐人中投证券的惩处力度过小,也不会为损失惨重的投资者带来实质性的好处。

  “证监会敢于出具警示函,说明已经掌握了部分证据,但该警示函有两个问题,一是证监会未予立案,只停留在监管层面;二是证监会未对中投证券的保荐失职及海普瑞的虚假陈述作出详细的说明。限于此,投资者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该律师同时表示,基本可以认定海普瑞与中投证券涉嫌违规,应作出必要的处理。

  据了解,美国对保荐项目的监管力度极大,一旦项目涉及虚假陈述,将启动辩方举证程序,但当事方海普瑞及中投证券均为作出积极的回应,证监会也未表示有下一步的动作。

  目前,海普瑞的FDA认证资格及其唯一性有待验证,海普瑞的虚假陈述和中投证券的不尽责保荐有待查实。作为利益链的直接受益者,海普瑞是FDA“认证门”的主要策划者,一旦FDA认证的“唯一性”被推翻,海普瑞的虚假陈述即告成立;而中投证券则是直接参与者,对于海普瑞的“陈述”,冒、王二人的调查工作未能勤勉尽责,处罚力度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警示”上面。

  本刊记者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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