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海外诉中兴图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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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8-26 16:07
2011年4月28日,华为在欧洲起诉中兴侵犯其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隔天中兴即在国内提出反诉。华为中兴诉讼战的背景是:目前欧美电信行业由3G升级至4G带来了巨大市场机会,并且中兴在欧洲市场有出人意料的突破。虽然这场诉讼战的最终结局难料,但从华为最近的行为可以看出,其主动管理知识产权库的能力越来越成熟。
华为中兴互诉
4月28日,华为在德国、法国、匈牙利提起诉讼,指控中兴侵犯其知识产权。华为指控的具体内容包括:中兴的数据卡产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华为商标;中兴还侵犯了华为的某些LTE技术专利。华为同时指出,华为在发现相关侵权行为后,曾多次试图与中兴沟通,劝说其停止侵权,但都以失败告终,在不得已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手段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中兴也迅速做出反应,隔天(4月29日)即在国内起诉华为侵犯中兴在LTE方面的专利。
商标侵权,是华为起诉中兴的焦点之一。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华为所指的被侵权商标,是以“RoHS”为主体设计的图案。“RoHS”是欧盟于2003年发布的“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限
用有害物)”指令的缩写,该指令对包括铅、汞等有害物质在电子产品中的使用做出限制。指令在2006年7月生效后,众多电子企业都将“RoHS”作为主体,设计成各式图案,作为标识贴在产品表面。常见的图案包括将RoHS环以绿叶、搭配地球、绿色对勾等等。华为在2009年11月4日将自己的“RoHS”标识申请为商标,并于2010年5月27日正式注册生效。
中兴针对华为的商标侵权指控做出辩解,声称中兴在华为商标申请之前的2009年7月14日,就停止使用相关商标。中兴还指出,“RoHS”作为欧盟指令,是否可以申请为商标值得商榷,中兴也就此向欧洲知识产权局申诉,要求其重新审核华为的商标申请。中兴曾使用的“RoHS”标识与华为的商标相似,这是否给华为带来实质伤害?如何计算相关伤害?估计都将成为双方在法庭上辩论的焦点。
华为和中兴互诉对方侵犯自己在LTE方面的专利,具体情况更为复杂。专利官司,尤其是海外专利官司通常旷日持久、靡费不赀,大部分官司都在数轮讨价还价之后以和解告终。专利官司的和解率因企业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形势、在地专利法等方面差异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比其他官司和解率更高。有研究统计:在德国的专利官司和解率在55%以上。
LTE技术是目前电信设备行业的研究热点,中国企业在这一领域正迎头赶上,而其中的领军人物就是华为和中兴。华为自从与思科(Cisco)专利诉讼之后就十分重视专利申请,已经成为专利大户;中兴在专利申请方面也逐步加强,其2011年一季度PCT专利申请量已居全球第一(如图1)。但就LTE技术来说,华为握有的专利数量似乎并不占优势,且两家公司又是分别在欧洲和国内提出诉讼,所以结局难料。
诉讼的背后
中兴近年来在国际市场大展拳脚,尤其是2010年,中兴在欧洲市场取得一定突破,对领先企业造成一定威胁。监管较为分散的欧洲市场是中国电信设备运营商的风水宝地,华为在国际市场的关键性突破也是在欧洲市场上取得的。相较于美国、印度等单一国家市场,欧洲电信市场管理分散,欧洲电信运营商经营自主权较大,受行政干预的程度较轻。并且欧洲电信运营商多为跨国企业,对单一市场电信管理当局的耐受力较高,选择设备供应商时受政治干扰较小,也就更能从商业利益出发而做出决策。
继终端设备产品之后,2010年中兴的网络设备也在欧洲市场崭露头角,突破了德国、中欧市场,并且与法国电信、荷兰皇家电信等主流欧洲运营商建立了联系。2010年中兴国内销售增长5.9%,亚洲增长为负数。全赖公司在非洲(55.1%)和欧美、大洋洲市场(50.3%)的突破性增长,才取得全年销售增长16.6%的成绩。中兴在欧美、大洋洲市场的销售占2010年销售比重的21%,成为仅次于国内市场的重要收入来源。
目前欧洲和美国正处在从3G到4G升级的关键阶段,中兴在欧洲市场的突破难免引起竞争对手的注意。无线通信从3G时代正式迈入4G时代,给电信设备制造行业带来巨大商机,同时行业内也将面临新一轮洗牌,并购案、诉讼案也会应势激增。爱立信竞购北电,诺基亚西门子并购摩托罗拉,爱立信诉中兴,华为诉摩托罗拉,诺基亚诉苹果,阿朗一口气起诉了微软、戴尔、Vista,等等,说明电信及相关行业已进入焦虑期。
在这样的敏感时刻,中兴在诸侯混战的欧洲市场异军突起,必然引来竞争对手的反制。若诉讼动机不单纯,只想利用法庭的庭令将对手的产品挡在某一市场之外,时间拖得越长越好,那么诉讼本身就可能成为作用广泛的战略武器,和解也就遥遥无期。
结论和建议
加强和善用专利武器是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的进阶课程。在国际竞争中,专利常常被用来当作牵制竞争对手的战略武器,而受国情所限,国内企业对专利的认识往往还停留在可有可无的阶段,疏于管理、消极应对的情况比较普遍。
实际上国内企业已经成为跨国专利诉讼的“重点照顾对象”,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正在进行的“337调查”中,至少有33件的调查对象是来自中国的产品,从鞋子、眼镜到手机、液晶面板不一而足。
华为在专利保护和应用方面走在中国企业的前列,这不仅体现在积极申请国内外专利上,更体现在华为对专利库的主动管理上。华为是目前国内拥有专利数量最多的企业之一。截至2010年底,华为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1869件,PCT专利8892件,其他国外专利8279件;其中已获授权的国内专利14705件,国外专利3060件。
最近华为诉摩托罗拉的案件,可以视作中国企业主动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案例。华为分别在中美两国对摩托罗拉提起诉讼,要求法庭禁止摩托罗拉在与诺基亚合并过程中向后者泄露华为的知识产权。这一诉讼打乱了诺基亚与摩托罗拉网络部的合并节奏,造成合并日期延后至少数月,同时不得不在华为的间接参与下修改合并条款,造成并购成本大增、价值下降。
文/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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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中兴互诉
4月28日,华为在德国、法国、匈牙利提起诉讼,指控中兴侵犯其知识产权。华为指控的具体内容包括:中兴的数据卡产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华为商标;中兴还侵犯了华为的某些LTE技术专利。华为同时指出,华为在发现相关侵权行为后,曾多次试图与中兴沟通,劝说其停止侵权,但都以失败告终,在不得已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手段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中兴也迅速做出反应,隔天(4月29日)即在国内起诉华为侵犯中兴在LTE方面的专利。
商标侵权,是华为起诉中兴的焦点之一。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华为所指的被侵权商标,是以“RoHS”为主体设计的图案。“RoHS”是欧盟于2003年发布的“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限
用有害物)”指令的缩写,该指令对包括铅、汞等有害物质在电子产品中的使用做出限制。指令在2006年7月生效后,众多电子企业都将“RoHS”作为主体,设计成各式图案,作为标识贴在产品表面。常见的图案包括将RoHS环以绿叶、搭配地球、绿色对勾等等。华为在2009年11月4日将自己的“RoHS”标识申请为商标,并于2010年5月27日正式注册生效。
中兴针对华为的商标侵权指控做出辩解,声称中兴在华为商标申请之前的2009年7月14日,就停止使用相关商标。中兴还指出,“RoHS”作为欧盟指令,是否可以申请为商标值得商榷,中兴也就此向欧洲知识产权局申诉,要求其重新审核华为的商标申请。中兴曾使用的“RoHS”标识与华为的商标相似,这是否给华为带来实质伤害?如何计算相关伤害?估计都将成为双方在法庭上辩论的焦点。
华为和中兴互诉对方侵犯自己在LTE方面的专利,具体情况更为复杂。专利官司,尤其是海外专利官司通常旷日持久、靡费不赀,大部分官司都在数轮讨价还价之后以和解告终。专利官司的和解率因企业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形势、在地专利法等方面差异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比其他官司和解率更高。有研究统计:在德国的专利官司和解率在55%以上。
LTE技术是目前电信设备行业的研究热点,中国企业在这一领域正迎头赶上,而其中的领军人物就是华为和中兴。华为自从与思科(Cisco)专利诉讼之后就十分重视专利申请,已经成为专利大户;中兴在专利申请方面也逐步加强,其2011年一季度PCT专利申请量已居全球第一(如图1)。但就LTE技术来说,华为握有的专利数量似乎并不占优势,且两家公司又是分别在欧洲和国内提出诉讼,所以结局难料。
诉讼的背后
中兴近年来在国际市场大展拳脚,尤其是2010年,中兴在欧洲市场取得一定突破,对领先企业造成一定威胁。监管较为分散的欧洲市场是中国电信设备运营商的风水宝地,华为在国际市场的关键性突破也是在欧洲市场上取得的。相较于美国、印度等单一国家市场,欧洲电信市场管理分散,欧洲电信运营商经营自主权较大,受行政干预的程度较轻。并且欧洲电信运营商多为跨国企业,对单一市场电信管理当局的耐受力较高,选择设备供应商时受政治干扰较小,也就更能从商业利益出发而做出决策。
继终端设备产品之后,2010年中兴的网络设备也在欧洲市场崭露头角,突破了德国、中欧市场,并且与法国电信、荷兰皇家电信等主流欧洲运营商建立了联系。2010年中兴国内销售增长5.9%,亚洲增长为负数。全赖公司在非洲(55.1%)和欧美、大洋洲市场(50.3%)的突破性增长,才取得全年销售增长16.6%的成绩。中兴在欧美、大洋洲市场的销售占2010年销售比重的21%,成为仅次于国内市场的重要收入来源。
目前欧洲和美国正处在从3G到4G升级的关键阶段,中兴在欧洲市场的突破难免引起竞争对手的注意。无线通信从3G时代正式迈入4G时代,给电信设备制造行业带来巨大商机,同时行业内也将面临新一轮洗牌,并购案、诉讼案也会应势激增。爱立信竞购北电,诺基亚西门子并购摩托罗拉,爱立信诉中兴,华为诉摩托罗拉,诺基亚诉苹果,阿朗一口气起诉了微软、戴尔、Vista,等等,说明电信及相关行业已进入焦虑期。
在这样的敏感时刻,中兴在诸侯混战的欧洲市场异军突起,必然引来竞争对手的反制。若诉讼动机不单纯,只想利用法庭的庭令将对手的产品挡在某一市场之外,时间拖得越长越好,那么诉讼本身就可能成为作用广泛的战略武器,和解也就遥遥无期。
结论和建议
加强和善用专利武器是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的进阶课程。在国际竞争中,专利常常被用来当作牵制竞争对手的战略武器,而受国情所限,国内企业对专利的认识往往还停留在可有可无的阶段,疏于管理、消极应对的情况比较普遍。
实际上国内企业已经成为跨国专利诉讼的“重点照顾对象”,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正在进行的“337调查”中,至少有33件的调查对象是来自中国的产品,从鞋子、眼镜到手机、液晶面板不一而足。
华为在专利保护和应用方面走在中国企业的前列,这不仅体现在积极申请国内外专利上,更体现在华为对专利库的主动管理上。华为是目前国内拥有专利数量最多的企业之一。截至2010年底,华为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1869件,PCT专利8892件,其他国外专利8279件;其中已获授权的国内专利14705件,国外专利3060件。
最近华为诉摩托罗拉的案件,可以视作中国企业主动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案例。华为分别在中美两国对摩托罗拉提起诉讼,要求法庭禁止摩托罗拉在与诺基亚合并过程中向后者泄露华为的知识产权。这一诉讼打乱了诺基亚与摩托罗拉网络部的合并节奏,造成合并日期延后至少数月,同时不得不在华为的间接参与下修改合并条款,造成并购成本大增、价值下降。
文/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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